1、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及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会进行现场电气设备操作,掌握电气防、灭火知识。
2、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3、在井下瓦斯浓度超过1%时,禁止进行电气检修作业。当电气设备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固的位置上。
5、需要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6、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安全措施。
7、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 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8、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严禁在他人停电作业的线路上或设备上擅自进行工作,需要时应另行办理手续。
9、作业前对所有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10、作业前要搞清整个供电系统各部的电压等级,使用与电压等级相符的合格的验电笔时,要逐渐接近导体。
11、需要对6KV以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还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
1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停电警示牌。
13、对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
14、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15、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如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电镀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高低压开关的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整定。
16、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声响和温度,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
17、对提升机等大型设备的各项机电保护、后备保护、闭锁功能及相应的检测装置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指示正确。
18、向电气设备补充的绝缘油有相符的物理、化学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的更换和试验要做好记录(有特殊要求的电气设备按产品说明书执行)。
19、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20、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检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拆除和改动。
21、对检修后的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22、设备检修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
23、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