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设备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2、熟悉工作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性能。了解所检查地区电气设备种类、数量及分布情况。
3、电气设备入井前检查:
(1)入井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对隔爆结合面的粗糙度、间隙及接线引入装置等隔爆部位进行详细检查。隔爆性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要求,严禁失爆设备入井。
(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
(3)必须填写入井设备检查记录,合格的设备方可签发入井合格证。
4、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
(1)防爆检查员在井下检查电气设备时,应与所在地区负责人或维护人员一起检查。
(2)设备周围环境是否清洁,有无防碍设备安全运行和检修的杂物。
(3)是否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外壳有无缺损。
(4)安装是否牢固可靠,有无歪斜及震动现象。
(5)设备完好,负荷防爆性能和要求,做到:
①电源电缆、控制线和信号线电缆接线规范,引入引出密封良好,不用的喇叭口应用挡板封堵严密,无失爆现象;②有无异常声响、过热、异味;③控制部分、闭锁装罩、信号显示是否正常、有效;④接地(接零)应规范、牢固、无锈蚀。
(6)检查工作完毕后,填写检查卡片或检查记录。在检查中发现失爆或重大问题时,必须责令被检查单位当场处理,检查员在现场监督直至处理完后方可离去。
5、需停电检查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瓦斯浓度在1%以下方准许打开隔爆外壳,经验电、放电后方可进行检查。
6、继电保护整定不合理的装置,通知有关人员,重新进行调整。
7、防爆检查员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向主管人员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