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提高我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和“三违”行为的处罚,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范围
1、对在全矿安全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领导职工进行奖励。
2、全矿安全创出好水平,可根据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工作的贡献大小,本着记功授奖的原则,分别奖励。
3、年度被评为国家、省、市、集团公司先进个人,可记功授奖。
4、年度被评为公司安全生产模范、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安全生产标兵、安全生产优秀安监员、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等分别给予奖励。
5、对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顸防,及时报告上级部门,检举揭发违章指挥,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避免事故发生或明显减轻事故危害的,可视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的多少给予表彰和奖励。
6、对在安全工作中有创新,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人员以及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奖励500-1000元。
7、基层单位季度无事故,按其类别分别给予一定的安全责任风险奖励。
二、奖励
1、对优秀班组,年终实行一次性奖励。
2、安全管理工作有创新和亮点,对单位奖2000—5000元。
3、提出的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奖200元一500元。
4、发现事故征兆能立即组织补救措施,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或减轻事故危害的,视具体情况奖励300—1000元。
5、提出机电设备技术改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据其效益大小奖励1000-5000元。
6、年度评比,对积极、认真参与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并严格执行机电管理制度的先进单位奖励1000—3000元,先进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7、对积极参与“一通三防”管理,提出“一通三防”管理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个人奖励500-1000元。
8、对发现重大通风隐患并及时向调度汇报的奖励500元。
9、对改造、革新“一通三防”设施成效显著的个人奖励300-1000元。
10、对在参加集团公司以上的单位组织的“一通三防”知识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奖励3000元,个人奖励1000元。
三、处罚
1、各级领导领导下井各项指标未完成罚1000元。
2、联合大检查中,无故不参加检查,或未按照安排地点,或不进工作面检查,1次罚款100元;检查组不负责任,放宽检查标准罚检查组500元;因检查不严不细,造成事故,依事故追查责任人。
3、在联合大检查中,受检单位未按三定时间对问题进行整改,见一条罚款100元。
4、无故不参加联合大检查汇报会,罚单位领导200元。上级检查工程质量为不合格品,罚主管技术人员500元。
5、安全员日常的现场评估为不合格品,罚队组300元/次。
6、各队组不按规定组织召幵班前会,缺一项扣200元,记录不全少1项扣100元。
7、班前会没有对安全工作进行重点安排落实,罚值班队长200元次。班前会没有安棑互联保的,罚跟班队长、班长各200元次,安棑不严密、不清晰的,罚值班队长、班长100元次。
8、喝酒、酗酒后参加班前会,罚款100—500元次。
9、在井口查出酒后下井者,罚款500元,同时罚单位正职、值班队领导200元。
10、不参加班前会下井上岗者,罚本人200元。
11、班前会没有对安全工作进行重点安排落实,罚跟班队长200元次。
12、跟班队长脱岗,罚款500元/次。
13、无证上岗,无证操作,罚款200元。
14、在岗位上躺着,行为不规范,罚款200元。
15、因单位领导责任造成漏岗或脱岗,罚单位领导500元。
16、未经培训的新工人下井,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