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经安全技术培训和三级教育的人员不得入井。
2、不满18周岁的青少年不准入井。
3、带病者、精神不饱满、疲倦者不准入井。
4、酒后人员严禁入井。
5、携带烟、火、易燃易爆物品者严禁入井。
6、穿化学纤维衣服者严禁入井。
7、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系带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好矿灯及自救器。
8、领取矿灯时要认真检查矿灯是否良好,检查内容。灯头有没有损坏,灯圈是否松动,玻璃罩有没有破裂。矿灯壳是否损坏,破漏解液。灯线外皮是否完好,有无
明接头,灯线接头是否良好。灯锁是否良好,等光是否亮。
9、必须准备好当班所用的工具、材料和检修用零配件。
10、随身携带的锯、锋利工具的尖锐部分要包好防护套,以免碰伤自己或他人。
11、准时参加班前会,认真听取工作安排,明确自己的工作地点、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12、入井时自觉遵守纪律,排队接受检身工的检身检查。
13、上级领导入井检查,应先与矿方取得联系,待做好安排后方可入井,并遵守矿方的安全规定。
14、生产班下班必须统一出井,班长必须清点人数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15、出井人员应及时打卡,及时到充灯房交回矿灯。
16、每个井下人员,必须熟悉本矿规定的各种信号,并能正确判断各种信号的规定内容,听从信号指挥。
17、自觉爱好各种信号设备,不随便拨弄和损坏信号设备,更不能擅自发出信号,以免造成事故,甚至引起事故。
18、每个人员入井,必须熟悉本矿井下各主要巷道及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以免迷失方向。
19、在井下巷道中行走时,发现矿车驶来应站在躲避洞或宽处让车,不得与车辆抢道。
20、主斜井内,禁止行车时行人,做到“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
21、井下人员除安排的检查、检修人员外,不得跨越设置的栅栏、危险警告牌等隔离设施。更不得私自拆除所设栅栏或破坏标记,以防他人误入。
22、井下人员通过风门时,应及时随手关门,禁止邻近的两道风门同时打开,造成风流短路。
23、井下人员应爱护机电设备,除检修人员和设备的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善意操弄机电设备。
24、井下人员不得随意敲打水管、电缆等设备,以免损坏引发事故。
25、井下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听从命令,不得离岗、串岗、擅离职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