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发生事故隐患首先报告矿调度室,上报上级有关领导,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矿安全科和有关矿领导,便于矿组织应急抢救和治理。
3、发生事故隐患,未按上述要求报告,相关责任人处以不低于1000元罚款。
4、发生事故隐患鼓励从业人员积极报告和举报,并参与调查处理。
5、设立举报箱,悬挂在人员出入的地方,便于从业人员提出举报事项,由办公室负责实施。
6、凡属实报告、举报重大隐患的从业人员必须实行重奖,严禁瞒报、谎报。
7、从业人员隐患事故举报在调查安全信息日志台账认真填写(时间、地点、事故经过、相关人员等)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或安全科及时手机信息、反馈,并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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