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在隐患排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向煤矿调度和主要负责人报告。
2、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后,及时向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书面报告。
3、在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24小时内,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在井口大屏进行公示并在班前会上向工人讲清楚。
4、设立专门机构,安排专职人员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督办。接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后,应当及时登记,分类编号,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监控台帐、督促整改,对整改治理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隐患治理中的问题,并及时向主要负责人和上级部门汇报整改情况。
5、应当于每季度第一周将上季度重大隐患及排查治理整改情况向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应当经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告要包括产生重大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等分析以及整改方案、安全措施、整改结果等内容。
6、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及信息统计分析。
7、在安全重大隐患整改期间应及时矿领导和安监部门报告整改进度、监控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
8、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完毕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并做出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