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风瓦斯防治中心负责局部通风的业务管理工作。
2、机运中心负责局部通风机的计划和进货以及地面库存风机的保养检修工作;负责牵头对入井风机进行验收,负责局部通风机供电图的设计和电气设备的日常管理,必须保证“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杜绝电气失爆、杜绝无计划停电。
3、局部通风机使用队组负责风机的安装、运送、维修、拆除回收工作;负责运行期间设专人管理;必须保证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运转,严禁随意停电停风;瓦斯队负责风筒的运送、吊挂、回收和日常维护。
4、掘进巷道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煤巷、半煤岩巷的掘进通风方式应采用压入式。
5、掘进巷道在施工前必须在作业规程中编制局部通风设计。掘进工作面开口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对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装备进行验收。局部通风机应定期检修或更换。局部通风机的运输、安装、拆除、迁移、回收等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6、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局部通风机安装前,必须测定安装地点的风量,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且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
7、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8、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停风后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
9、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和采用“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掘进工作面投产、移装局部通风机时,凡发现局部通风安全装备不齐全(监测断电装置、“三专”、“两闭锁”、消音器、双风机双电源、双风机自动切换等),有一处不符合规定要求,通风瓦斯防治中心有权停止现场作业。
10、井下局部通风机由通风瓦斯防治中心负责管理,必须建立局部通风机管理台帐,台帐要明确记录各台局部通风机的下井日期,周期性检修及日常检修、停用日期和升井检修日期,并有负责人签字。
11、井下局部通风机必须由使用队组指定人员负责,并实行现场挂牌管理,保证正常运转。瓦斯检查员负责局部通风机运行的监督检查,以防止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发生。
12、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上应填明供风地点、局部通风机功率、风筒设计长度、管理人、设计入口风量、设计出口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时间、位置、风机前瓦斯浓度、检查时间和检查人等内容。
13、每天检修班进行一次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每月必须有计划由专人对供电线路、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局部通风机管理队组对以上试验、检查要有记录。
14、局部通风机自下井之日起,不准超过半年,否则必须升井检修。
15、停用的局部通风机不得长期搁置井下,应在1个月内升井检修。
16、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因检修、停电等原因需要停局部通风机时,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凡发生一次无计划停风,都要有矿安全科组织分析、追查、处理,处理结果通风部门备案。
17、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18、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挂警示牌,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指挥中心汇报。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2.4%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
19、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必须遵循以下标准:
①必须安设在进风流中,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其供给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吸入风量的30%。
②局部通风机由机电部门入井前进行完好检查,保证正常运转。安装设备要齐全,使用低噪音局部通风机或安设消音器,高压部位有封垫不漏风,电缆接线盒、电缆进线孔有密封垫(圈),确保不漏风,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安设离地高度大于0.3m,大断面巷道应吊挂。开关有明显标志,与局部通风机的距离不得超过10m。
③局部通风机与胶质风筒连接处,必须安设金属过渡节,其长度不小于0.8m。
④局部通风机与消音器以及过渡节之间,都必须加设胶质垫圈,保持严密不漏风。
20、严格风筒管理。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的风筒。
风筒的吊挂和连接必须遵循以下标准:
①风筒要做到逢环必挂、“两靠一平”(即吊挂靠帮、靠顶、平直)。
②胶质风筒一律采用双反边接头,做到接头严密不漏风,百米漏风率低于10%以下。
③风筒吊挂在拐弯巷道要设弯头,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连接必须先大后小缓慢过渡,不准花接。
④风筒必须实行编号管理,工作面专职瓦检员每班都要检查风筒的吊挂和完好情况,发现破口及时修补或更换。
⑤测风员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测定风筒出口风量,确保风筒出口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⑥风筒由瓦斯队延接管理,延接吊挂质量要达到《矿井通风标准化标准和评分表》中的规定。锚喷巷道,施工队组每隔5m打一个风筒吊挂眼,以便吊挂风筒。一台局部通风机不准向两个掘进工作面供风,风筒出风口风量必须根据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确定,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21、风筒出风口到工作面距离,对压入式通风,在保证工作面不积存瓦斯,及时吹散炮烟前提下,煤及半煤岩巷掘进最大不超过5—10m,岩巷掘进最大不超过10—15m,具体数值由《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22、采用串联通风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矿总工程师批准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3、局部通风机在运转过程中,瓦检员、队组电工必须每班检查风机运转状况。发现循环风必须迅速采取措施处理,立即将局部通风机供风地点的人员撤出,切断局部通风机供风地点动力电源, 查明原因,向矿调度汇报;如风机前瓦斯浓度达到0.4%时,必须停止风机运转。
24、临时停风或因更换局部通风机停风的地点,必须断电撤人,在盲巷口设置栅栏,挂警示牌,施工队组明确专人在盲巷口新鲜风流中设警戒。警戒人员现场交接班,任何人不得进入停风区。停风时间超过24小时的,必须进行封闭。
25、使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地点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因检修或其它原因需要停止运转时,必须事先提出书面停风申请,经通风部门,矿值班领导审批签字,矿调度通知有关单位执行。
26、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局部通风机停上运转,在恢复通风前,首先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检查瓦斯,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8%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瓦斯超限时,必须按排放瓦斯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