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保证全天24小时运转,由双人操作,做好记录,如有声音异常、停电、停风、水压计有大的变化等一系列异常现象,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通风瓦斯防治中心,机运中心,值班领导汇报,并作出处理意见。
2、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配备同等能力的备用通风机,主要通风机因故停运时,必须在10min内启动备用通风机,否则要切断其覆盖区域内的一切电源,并立即将井下人员全部撤到地面,风流恢复正常后,按规定排放瓦斯。
3、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五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
4、风机房必须有风机启动的操作规程、反风操作规程,且操作规程必须由机运中心、通风瓦斯防治中心共同起草,总工程师审核,并严格执行,同时还应有反风操作示意图。
5、主要通风机主、副司机,必须由精通业务、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且能熟练按操作规程操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
6、主要通风机的有计划停风,必须报矿总工程师,编制通风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对于主要通风机由于其它原因而造成无计划停风,风机房必须立刻报告调度、机电、通风及值班领导,作出处理意见,各有关部门必须负责查清停风原因,并作出处理,因主要通风机司机玩忽职守而造成的后果,必须作出严肃处理。
7、矿井主要通风机一但停风,10min内不能起动,必须立即切断井下一切电源,各工作面副队长、班组长、安监员、瓦斯检查员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迅速撤离工作面,撤出地面。
8、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进行定期检修,保养和维护,不得带“病”运转。
9、各值班人员,必须经常对主风机房查岗,严防脱岗、漏岗、单人操作。
10、矿井主要通风机的有计划停转或启动,必须有值班调度的命令方可进行或按专门的安全措施执行,如有变动时,需立即汇报,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值班人员负责。
11、矿井主要通风机因故单机运行期间,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单机运行在一周之内时,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报送公司备案;单机运行在一周以上时,须报公司批准。
12、严禁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一旦出现无计划的停电停风,必须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理,并留有记录。
13、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改变方向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风量的40%。
14、改变主要通风机运行的工况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核批准。
15、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要由矿长组织机电、通风、技术等部门每季至少检查一次,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矿井反风演习,并报送公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