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围绕集团公司“一通三防”的工作精神,杜绝“一通三防”重大事故,“一通三防”技术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以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十六字工作体系为总目标,全方位更新瓦斯治理理念,强化瓦斯抽采,逐步建立区域性预抽体系,提高瓦斯综合治理能力;进一步完善通风、抽放、监测系统。健全本矿“一通三防”管理体制,完善各项通风瓦斯管理制度,杜绝重大通风瓦斯事的故发生,特制定矿井瓦斯防治管理制度。
1、降低瓦斯超限将做的工程和采取的措施:
1)加强瓦斯超限治理,树立瓦斯超限、无计划停风即是事故的理念,瓦斯超限、无计划停风严格按照事故进行分析调查并采取措施;
2)加强对综采工作面上(下)隅角、掘进工作面迎头、瓦斯涌出异常区域、采空区等局部区域和采、掘工作面的通风瓦斯管理,做到每班认真检查、记录、汇报,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和通风调度汇报并采取措施。
3)加强瓦斯的抽采工作,煤层瓦斯含量大的掘进工作面须要做到预抽瓦斯,以减少煤层瓦斯的含量,达到瓦斯“零”超限的目标。
4)加强本煤层抽采和邻近层抽采的效果,根据矿井地质情况做好抽采设计,并根据实际情况敷设管路及调节抽采泵站的各项数据来加强抽采的力度。
5)加强掘进队组的“班计划”“一通三防”工作的培训,达到瓦斯“零”超限的目标。
2、通风通风瓦斯防治中心(通风瓦斯防治中心)瓦斯防治措施:
1)严格通风系统的管理,优化通风系统,确保系统合理、稳定,设施完善、可靠,风量要保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井下每个用风地点风量、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柳林县煤矿通风瓦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严格做到“以风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采、掘工作面必须形成完整的通风系统,保证独立通风;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井下所有掘进工作面的局扇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并能自动切换,每天进行一次测试,加强通风巷道堵漏风管理;对瓦斯、局部通风机、测风站、闭墙、盲巷的管理牌板要填写认真、真实、清晰。
2)严格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进一步完善监控检测系统,及时更换老、旧及功能落后的设备,加强井下传感器的安装到位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柳林县煤矿通风瓦斯管理实施细则》中的各项标准,保证瓦斯传感器的调校尽最大努力做到“零误差”,并定期对瓦斯电闭锁、故障闭锁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做到“监控有效、闭锁可靠”。做好质量标准化工作,对线路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对老、旧、乱的线路进行更换、整改,保证安全监控检测系统的正常、有效的运行。
3、“一通三防”各工种工作制度:
1)技术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种会议,并完成领导交给的工作和任务,任
务的安排与措施的制定必须合理、严谨、可靠;积极学习并创新科技,要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
2)各区域负责人要根据队组的安排组织、监督工程的质量,努力高质、高效的完成交给的任务;并每天要检查通风设施及各地点的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与通风调度联系。
3)瓦斯检查员循环检查瓦斯到位;图表、牌板填写准确、清晰,汇报瓦斯不得有弄虚作假现象;各地点的瓦斯检查员要严守自己的岗位,不得以各种借口做出离岗、睡觉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风筒、工作面传感器的跟进要及时,风筒的吊挂要合理、美观,发现破孔立即修补,不能修补的应立即更换;交接班要交接要到位、清楚,严禁未交接就离开自己的岗位。
4)测风工测风、调整风时应严格、谨慎操作,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不得测风不到位、虚报、瞒报各地点的风量;牌板要填写准确、清晰;要随时注意并维护隔爆水袋等通风设施和检测风流中各种气体含量的数据,思考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5)安全监控监测工应根据煤矿生产和需要将监控监测设备安装齐全、到位;各种传感器应定期调校,确保其准确性和闭锁功能的正常;传感器牌板要填写及时、准确、清晰,线路要敷设整齐。要保证将井下的环境数据准确、及时的上传到地面调度,做到“监控有效,闭锁可靠”。
6)闭墙要及时的完成,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不得影响矿井的安全生产,并把每班的工作完成情况汇报给通风调度,让通风瓦斯防治中心时刻掌握着各个工程的进度并及时作出工作的统筹与安排。
7)防尘工要严格按照通风通风瓦斯防治中心(通风瓦斯防治中心)制订的防尘措施进行工作,随机观测井下煤尘情况,并根据情况汇报通风调度,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4、加强“三防”管理,要完善并落实“三防”管理制度,并建立防治各个事故灾害的应急预案,并明确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形成科学有效的“三防”工作体系,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防治煤尘,井下所用供水管路要敷设到位,保证每个需要用水的地点有水可用,并根据变化及时调整、改造;严格控制煤尘的产生源头,全断面喷雾等净化风流水幕装置要安装到位、有效;综掘工作面必须使用除尘风机;要及时清除巷道浮煤和冲刷巷道周边煤岩尘;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保持一定的存煤,无放空,溜煤眼无兼作风眼使用。煤仓口、溜煤眼放煤口、皮带机头尾安设喷雾装置或防尘器;加强风流控制,防止风速超限,以防引起煤尘严重飞扬现象;冲刷井下积尘。
防灭火,要建立完善的火灾防治体系,并要从根本上杜绝火灾事故,要定期对井下各个区域特别是综采面、采空区的一氧化碳进行监测,并做好煤层自燃防治、应急措施,各个机电设备、工作面都要备有应急沙箱、灭火器等灭火设施,巷道要定期洒水,并做好记录,保证巷道的湿润。
5、加强薄弱环节的综合治理:
1)加强对风门、风桥、密闭、风筒等主要通风设施的安全维修管理,严禁破坏通风设施,每班瓦斯检查员需检查通风当班地点的通风设施情况,如有损坏及时上报调度并采取措施,每班的风筒吊挂须整齐、美观,并时常检查是否有漏风和是否有循环风的现象;闭墙的材料及垒制须符合有关规定的标准,检查是否合格后打起栅栏、挂好牌版。
2)加强瓦斯排放管理体制,排放瓦斯前要仔细、认真调查制订并贯彻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坚持停电、撤人、低浓度排放的原则,严禁多条巷道同时排放瓦斯和“一风吹”的现象。加强瓦斯检查工作,严禁空班漏检和假检数据。
3)加强放炮管理,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根据施工措施监督并执行规定的眼深、眼间距、装药,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封泥长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规定,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严禁放明炮、空心炮、糊炮、一次放炮分次放炮;严禁使用矿灯及动力电源、电雷管脚线爆破,按规定做好对瞎炮的处理。
4)加强对火工品的储存、运输、使用的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爆破人员领到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爆破作业地点,不得转给他人,禁止乱丢、乱放,严禁混乱使用、交换雷管;严禁私自携带炸药、雷管上井、专职爆破工使用的雷管必须专人专号,不得转借,当班亲自领取,用不完及时退库,不得在工作地点存放;井下爆破作业,爆破工、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严格执行爆破“三警戒”,即:警戒人、警戒网、警戒牌,班组长要亲自安排和撤除警戒,严格按照部门有关管理制度实行,保证人员及井下设施的安全。
6、加强人员的培训、学习及科技的更新,每人每月都必须至少参加一次安全学习例会,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提高自身的安全本领,同时要积极引导和鼓励科技创新,把科技应用到实际工作当中去;带班领导跟班队长要与职工同上同下,深入生产一线,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生产环节中的事故隐患,制定合理完善的措施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