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充分发挥监控系统对通风安全的作用。针对监控系统经常出现各种故障情况,特制定如下故障的处理措施制度:
1、当监控室值班人员发现了无信号时,立即向通风调度和调度指挥中心进行汇报,汇报时说明无信号的地点。
2、通风调度接到汇报后立即用电话联系井下该区瓦斯检查员和区域跟班巡检员。详细了解该区域瓦斯浓度情况,先由瓦斯检查员就地代替传感器进行监测。
3、跟班巡检员得知无信号情况后,立即对该区域的监控装置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首先分析原因是线路故障还是分站故障、传感器损坏、人为的把传感器甩开不用等原因,在查明原因后要立即进行处理。
4、巡检员根据可能出现的问题逐一排除,若因分站不通导致无信号,在8小时内不能处理完毕时,24小时内必须更换。
5、对线路故障,维护工负责检查并及时进行处理。
6、对于传感器的损坏,若不能现场修复的,必须在24小时内更换,在此期间,区域瓦斯检查员进行人工代替监控职能。安全科派安监员现场进行安全监督。
7、在处理故障时,必须要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
8、井下处理监测故障时,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认需暂时停止装置停运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9、监控室值班人员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密切注视显示情况,若监控系统恢复正常后及时汇报通风瓦斯防治中心。
10、跟班巡检员对无信号情况处理完毕后,及时向通风调度、矿调度汇报故障的原因。系统情况正常后值班人员做好记录,以备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