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瓦斯抽放工作由通风瓦斯防治中心负责管理,抽放队根据通风瓦斯防治中心编制的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2、通风瓦斯防治中心至少配备三名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从事瓦斯抽放的设计、研究和日常管理工作。
3、抽放队下设观察组、钻探组、安装维护组、放水组等。
4、瓦斯抽放泵司机、瓦斯抽放观测工、打钻工、管路工持证上岗,负责井下打钻、管路安装回收等工程的施工和瓦斯抽放参数测定调整工作。
5、矿井瓦斯抽放系统的新水平和新采区的管路延长,由通风瓦斯防治中心提出措施,报矿总工程师、通风矿长审批。
6、抽放瓦斯的采区、工作面或掘进巷道的管路延长和拆除,由矿总工程师、通风矿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