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抽放设计由通风瓦斯防治中心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矿长、总工程师、通风矿长(通风瓦斯防治中心主任)、通风副总、通风瓦斯防治中心科长等有关领导审核签字批准后,方可下达执行。
2、已经批准的瓦斯抽放设计,不得随意更改,如有重大修改,需要重新设计,重新履行审批手续,个别钻孔的参数需要修改或调整时,应由矿总工程师、通风矿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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