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网!

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制度(寨崖底煤业)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7-29 10:00 来源:煤矿安全网 瓦斯抽放 泵站 制度 寨崖 煤业
  1、瓦斯抽放泵站要建立巡回检查制度,抽放泵司机应经常对抽放泵、抽放管道、安全设施、供水系统等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瓦斯泵内瓦斯每班至少检查三次,泵房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4%,机体附近300mm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要在抽放泵内安设瓦斯监控探头,当瓦斯浓度达到0.4%时,能够自动切断泵房内所有电器设备电源。
    3、瓦斯泵有计划的停运,要报矿长、总工程师、通风矿长(通风瓦斯防治中心主任)、通风副总、通风瓦斯防治中心科长批准。
    4、如因停电等原因瓦斯泵临时停止运行,要立即通知调度中心、通风瓦斯防治中心、抽放队,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瓦斯泵的启动,要经矿调度中心、通风瓦斯防治中心、抽放队长批准,并汇报矿长、总工程师、通风矿长(通风瓦斯防治中心主任)、通风副总、通风瓦斯防治中心科长。任何情况下,值班司机都不得私自决定启动瓦斯泵。
    6、停止和启动瓦斯泵,都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7、抽放瓦斯泵房建立瓦斯抽放参数监控系统,必须能够监测抽放管道中的瓦斯浓度、流量、负压、温度和一氧化碳等参数,同时监测抽放泵站内瓦斯等,并有专人手工检查抽放泵出口的瓦斯浓度,每半个小时检查一次,利用瓦斯时瓦斯浓度不得低于30%。
    8、利用瓦斯时,若瓦斯泵出口的浓度低于30%,应及时向调度中心、通风瓦斯防治中心、抽放队汇报,增加检查次数,至少每15分钟检查一次。同时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网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