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中介机构严重不负责任。湖南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耒阳项目部明知源江山煤矿设置的活动铁门和孔格状结构国土密闭不符合要求,未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立即整改意见;测量源江山煤矿巷道走过场,出具的巷道测量鉴定报告结论与源江山煤矿真实开采情况严重不符。
6.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未履职尽责。一是自然资源部门检查煤炭资源走过场、搞形式,对中介机构拍照的煤矿国土密闭、巷道测量鉴定结论不审核、不把关,把中介机构作为自己失职失责的“挡箭牌”,违规为源江山煤矿申请上报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业务。
二是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工作不到位。发现源江山煤矿违法生产线索后,未进一步核实,未如实移送源江山煤矿违法生产案件;查实源江山煤矿违法生产行为后,未依法处置;明知源江山煤矿不符合申请火工品条件,仍然创立名目违规审批火工品供应计划;未按规定组织对耒阳市煤矿开展安全检查和综合督查;在源江山煤矿没有储量报告、资金证明等相关资料的情况下,违规同意其扩能改造;向地方政府下达的建议书只停留在发函告知层面,没有跟踪落实。
三是地方公安机关火工品审批和管理把关不严。长期违规向证照或技改手续不全的煤矿批供火工品,违规将封条交由煤矿自行封存火工品;在源江山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的情况下,违规在民爆物品信息管理系统保留并激活源江山煤矿《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未对源江山煤矿火工品清退、收缴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四是地方政府没有汲取事故教训,造成同类事故反复发生;抓安全生产工作流于形式,致使本地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秩序长期混乱。
三、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经事故调查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由于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相关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失职渎职引发的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规依纪依法对65名相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其中,公安机关已对涉事煤矿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法人代表等16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另有涉事煤矿4人和中介机构2人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湖南省纪委监委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耒阳市政府原分管副市长等11人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给予存在失职失责的湖南省应急厅分管负责人、衡阳市政府分管副市长、耒阳市原市委书记、市长等32人党纪政务处分。
依法对源江山煤矿罚款299万元,并由其和上级企业承担应急救援所耗费用;依法吊销源江山煤矿相关证照,并实施关闭;由自然资源部门依法没收源江山煤矿、导子二矿超深越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并对另2处煤矿超深越界行为和1家中介机构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和处置。
责成衡阳市政府向湖南省政府,耒阳市政府向衡阳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