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须设置以下四种牌板:
1.1、工作面进度牌,分别设在尾巷和靠近尾巷的工作面巷道内。从开切眼向外、每隔10米设置一个,用以标明工作在推进位置及其与瓦斯抽放钻孔的相互关系。工作面进度牌应在巷道掘出的位置。
1.2、钻孔位置牌,按照钻孔设计的间距、数量,在具体施工位置设置,用以指导钻孔施工。
1.3、钻孔工作牌。设在每个钻孔旁边用以记录钻孔编号,负压、浓度,观测时间和观测人姓名等内容,钻孔观测牌板应提前工作面两个钻孔设置,即与联孔同步进行。
1.4、瓦斯抽放管理牌板,设在尾巷密闭以外,用以记录工作面进度,工作在投放、钻孔、联孔个数,抽放总量,浓度以及观测时间,观测人姓名等内容。
2、要建立瓦斯抽放观测制度,井下抽放系统各观测点至少每三天进行一次全面观测。瓦斯抽放观测要做到“对口管理”,井下观测要做到观测牌板、观测记录、观测班报和抽放日报“四对口”,抽放系统观测做到观测班报和调度台账“二对口”(指泵站的节流、压力、浓度等)。
3、调整抽放系统(包括泵站,采区和工作面)压力,必须经过矿总工程师批准,同时要做好调整前记录和调整后记录。
4、抽放队要安排专人对抽放管路系统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及时堵漏,排除故障。
5、每旬至少由专管人对整个抽放管路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月由抽放队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要详细记录在管路检查记录本上。
6、加强敷设抽放管路巷道维护,保证畅通,无断棚,无积水。凡因工作面停抽造成尾巷或落山角瓦斯超限的,必须立即停止工作面生产,直至将尾巷事故处理完,恢复正常抽放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