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指导采掘生产、防止水文地质安全事故的的发生,保障矿井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质量标准化要求等,制定本制度。
一、地质预报种类
地质预报是动态预报,根据矿井地质报告、采掘揭露或探测调查等资料,针对采掘工作面存在的地质、水文地质、瓦斯地质等问题进行预测预报,按使用期不同可分为年报、月报、临时性预报等。
二、地质预报编制时间
1、年度预报自年度生产计划下达后开始编制,下年度首月前报出下发,预报需附相关图件。
2、月度预报自生产计划下达后开始编制,下月2号前报出下发。
3、临时性预报的编制,依据根据地质报告、相邻工作面资料、临时性揭露、物探、钻探探测等情况进行提前预报。特别是影响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的地质因素。
三、地质预报的主要内容
1、年度预报:
①采掘工作面名称,揭露煤层的位置、周边采动情况、煤岩层及顶底板情况、采掘时间等;
②通过采掘面的主要断层构造、严重断裂破碎带、软岩石带、煤层走向倾向及构造轴部位置地点等;
③接近关闭井筒、老巷、老采空区的地点、积水情况等及采取的措施;
④需要进行井下的物探、钻探、巷探的地点、原因;
⑤附采掘平面示意图及预想剖面图。
2、月度预报、临时性预报:
①断层、褶皱、陷落柱、岩浆侵入体、古河床冲刷区、煤层变化区等的位置、特征、导、含水性、以及对煤层的影响情况;
②高瓦其煤层的揭露位置、煤层厚、结构、倾角以及煤层顶、底板岩性特征;
③顺岩层巷道的岩层走向变化、岩性的相变、含水性、裂隙发育程度;
④关闭井筒、老巷道、老采空区的位置、积水情况等及采取的措施;
⑤封闭不良或封闭情况不明的钻孔的位置及封孔情况;
⑥附当月采掘平面示意图、剖面图及对安全生产的建议等。
四、地质预报的审查及报出下发
地质预报必须有编制人、审查人、地测科长、地测副总、总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才可下发;下发部门有生产队组、技术科、安全科、调度中心等,并呈报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等业务分管领导。
预报要重视预测的效果,有效指导安全生产,并进行验证与分析总结,做到期前预报、期末总结,月报每月底分工作面进行,年报待工作面结束后进行,年底总体分析总结。分析总结要突出用数字来表达预报效果,预报与实际出入较大时及时分析原因和总结预报经验,提高预报质量。
六、地质预报保存管理
所有预报原件要存档保管,纸质版每年底装订成册,电子版要按预报种类保存管理,保存周期为本工作面回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