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测量工作必须按《地质测量规程》执行,凡不符合规程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测量。
2、地测人员要严格遵守各自岗位责任制,图纸、资料、仪器等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借走失。
3、重大地测工程,要编制设计方案,并按规定报总工程师批准。工程完工后必须提交成果资料。
4、地测人员要及时向生产技术科提供地质资料,以便及时调整采掘规划。
5、测量工作要按不同巷道不同导线级别施测,测量工作要精益求精,相互核实解算,减少误差,以求测量准确。
6、测量原始记录及计算成果要妥善保存,永久性保存。
7、测量结果要及时填绘图纸,上报有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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