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巷道开口必须根据设计先图上标定,井下实地准确标定放样,建立标定与解算台账。开口地点必须加强支护和瓦斯检测,防止冒顶、瓦斯等相关事故发生。
2、两个掘进巷道贯通时,必须有准确的测量图,每班必须在采掘工作面图上填写进度。
3、一般巷道在贯通前50m以前,地测科技术员必须向地测科长汇报,并向施工队(班组)和通风、调度、安监、技术等有关部门下发贯通通知单。
4、施工队(班组)和技术科、通风科等部门接到贯通通知后,立即编制贯通作业规程及贯通管理措施,并由总工程师组织会审,送交施工队(班组)组织实施。
5、队组必须组织作业人员学习,掌握作业规程和贯通管理措施,并签字。
(1).车场、马头门等大断面斜巷施工时,必须有准确的测量图。
(2).当贯通的两个工作面相距20m(机掘50m)时,只准由一个工作面掘进,并保持正常通风两个掘进工作面,经常检查工作面及其风流中瓦斯浓度和风筒是否完好,出现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处理。
(3).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的通风,并经常检查工作面及其风流中瓦斯浓度和风筒是否完好,出现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处理。
(4).掘进工作面贯通前,每班必须检查工作面和停止掘进工作面的风流中的瓦斯,只有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放炮贯通,每次放炮前,在两个工作面设置栅栏或专人设警戒。
(5).加强迎头的瓦斯和放炮管理,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员岗位责任制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坚持使用水泡泥制度。
(6).巷道贯通前,通风管理部门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贯通时,必须指派通风人员在现场指挥;技术部门做好贯通段加强支护设计要求。贯通后,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防止瓦斯积聚,待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