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矿雨季“三防”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防范煤矿水害事故发生,特制定我矿雨季巡查制度。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思想,进一步提高雨季三防工作的认识,立足防大汛、抗大洪,认真抓好雨季防洪物资的储备和防洪措施的落实。
2、加强雨季期间矿井地表水系、塌陷、斑裂、积水区和周边环境及输电线路的巡查、排查,特别是雨中、雨后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3、加强汛期矿井涌水量观测、各类防水设施和防水煤柱的排查,提前疏水与排水系统检修维护,责任落实到人。对矿井水害隐患威胁的地点,要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组织生产,确保矿井安全度汛。
4、加强井下防水设施及生产区积水的管理工作,责任到人。雨季前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一次矿井全方位的水情水害专项排查,排查出的问题要定人员、定措施、定标准限期整改;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井上、井下全面水患排查自检,并严格落实治理责任制,确保项目、工程量、资金、施工人员、竣工时间“五落实”。对重大水害隐患的整改完成情况要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验收。
5、根据矿井实际情况,由总工程师负责制定完善的防洪措施及预案,坚决做到大雨不淹井,暴雨不伤人。受水害威胁重点监控采区要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预案。雨季受水害威胁严重的区域要严禁生产或有人员进入。
6、制定暴雨天气停产撤人等应急处置措施。对水害预案组织学习,成立防洪应急队伍。
7、根据矿井实际做好雨季期间机电安全运行工作,对矿区供电系统、排水系统、通讯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并配备充足的备品配件。矿井主排水系统联合试运转务必在雨季前完成,确保处于完好状态。由机电副矿长负责实施。
8、对所管辖的高压线路逐一排查,对存在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问题进行处理,特别是对线路安全通道内的树木、建筑等障碍,要进行彻底清除,确保矿井电源线路及其它一类负荷的可靠供电。由机电副矿长负责。
9、雨季前完成井下水仓的清挖工作,对井上下排水沟要及时清理疏通。由机电副矿长负责。
10、地面建筑物、变配电所、供电线路等设施的防雷装置必须进行检查试验,做到齐全有效;主变压器、主电缆等要按照规定做好预防性试验、整定校验,保证灵敏可靠。由机电副矿长负责。
11、泵房、变电所等重要场所要配齐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及时报告和反馈有关情况。
12、严格落实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制度,当连续降雨达到100mm以上或气象预报为“暴雨”天气时,矿井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矿领导、职能科室、生产、辅助队组等单位管理人员必须在岗在位,立即组织停产撤人。
13、暴雨期间安排专人巡查各井筒范围区域排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4、雨季前要完善“三条线”检查,对压风管路、排水管路、通讯线路进行检修、清查。
15、雨季“三防”期间,24小时必须有领导带班、值班,及时调度协调有关事宜,并做好记录。区队科室管理人员的手机必须24小时不得关机,随时保持联系。
16、确保矿井主排水系统、供电系统正常运转,水仓、吸水井清挖及水泵联合试运转按规定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