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矿井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特编制本制度。
1、建立暴雨天气重大水害隐患的组织领导机构(防治水组织机构)。
2、如遇暴雨及特大暴雨天气时,调度中心反馈值班领导后及时通知井下停产撤人,以防止洪水涌入井下发生事故,待防洪预警和险情消除复查后,方可组织人员下井作业。
3、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撤离到安全地点,并汇报调度中心,由调度中心及时传达险情信息,各职能科室、生产队组按防治水预案开展救援处理工作。
4、险情未排除,不能保证作业安全时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严格履行暴雨天气矿领导值班制度和24h不间断巡查制度。保证通讯畅通,井下各工作面电话须有专人守候,确保命令及时传达。
6、防汛应急物资设备及材料库工作人员必须有人24h坚守岗位。
7、实行全体职工监督制度,发挥职工安全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