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家沟矸石场位于赵家庄村,承担矿井和洗煤厂全部矸石的暂时储存任务。根据环保要求,2015年12月委托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矸石场环评报告表,柳林县环保局以柳环行审【2015】49号文件对我矿矸石暂储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为确保矸石暂储场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防治队伍
对矸石场治理、取土、治安维护工作进行委外,矿方指定专人负责矸石堆存及日常运营监督管理,发现隐患及时通报解决。
1、道路与矸石场地连接,路面宽7m,路基宽8.5m,硬化厚度200mm,水泥混凝土路面;
2.倾倒脱硫渣时,将沟底地基采用3:7灰土、粘土碾压、捣实,加强防渗性能,厚150mm;
3.通过汽运把松散矸石倒运到矸石场,装载过程中注意上部矸石形成滑坡,造成生命财产损失;
4.推土机把矸石推平,每堆放0.5米厚的矸石层用压路机进行一次压实,压实标准为K渗=1*10,可有效防治矸石沉陷;
5.每堆放3米厚的矸石覆盖一层黄土厚0.5米,隔绝空气,预防由于矸石内部热量积聚,引起矸石自燃;
6.矸石场坡面形成1:2.6的坡度(约65°);
7.对新运来的矸石采取3-6步骤;
8.当矸石堆放达到顶部时,及时进行覆土,覆土厚度达到种植要求(1米),覆土后植树造林,以恢复当地的生态环境面貌;
9、建造截排水边沟,在矸石场周边沿坡顶线均布设截排水沟,规格400mm×400mm,截水边沟用钢筋混凝土浇筑,依周边山体放线。截排水边沟壁厚和底版均为120厚,配直径12、200双向钢筋。截洪沟通长整体现浇,不留伸缩缝或沉降缝。地基处理为150厚3:7灰土。坡面上的排水渠做跌水渠,不得改为急流槽。平台上的排水沟要竖向跌水渠找坡、便于顺畅排水。坝体散水前要种草绿化,防止雨水冲刷。
排矸场日常管理坚持“以防为主、标本兼治、科学治理”的方针。
1、对矸石场治理、取土、治安维护工作进行委外,矿方指定专人负责矸石堆存及日常运营监督管理,发现隐患及时通报解决。
2、施工方每日做好班前会记录,总结前一天工作,安排当天任务,每个星期日向矿分管领导汇报。
3、施工方必须对整个矸石场区域进行警戒,排矸场四周设立醒目警示标志,禁止他人误入。
4、矿方监督员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向本单位值班领导及调度室汇报。
5、矿方监管人员、施工队伍,在高温危险期内,密切注视排矸场自燃的潜在安全隐患,严禁任何人在排矸场安全距离内活动,雷雨天排矸场严禁有人,并立即停止排矸工作。
6、施工队伍必须建立巡回检查制度,并做好记录,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处理。杜绝无关人员随便进入排矸场,确需进入的要到矿环保部门批准,并建立出入登记表,严禁闲杂人员或车辆进入或其它经营活动。
7、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及记录。如排矸场安全管理会议记录,有害气体检测记录,大门有人员出入登记,巡回检查登记。
8、排矸场堆存量达到设计容量或者因安全原因不允许再堆存煤矸石时,应停止使用。排矸场堆存活动结束后,如不能立即开发利用,必须对排矸场进行安全处置和生态恢复。
10、任何人严禁随意对排矸场注水。
11、施工队伍负责对翻矸落石严格管理。翻矸时,严禁在矸石山上及下部进行其它作业,更不准行人;夜间翻矸时车辆照明要充足,并应安装高亮度灯,探照灯要通照矸石;危险地段要揭示警示牌,禁止人员靠近。
12、施工队伍及时覆盖扬尘点,防止粉尘飞扬,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13、矸石场防治安全措施
1)安全性措施:矸石场修建排水涵管、拦矸坝、挡水坝等。
2)防尘措施:为减小矸石扬尘污染影响,在矸石沟两侧坡顶及沟口设置绿化林隔离带,树种应选择当地适宜生长的植物,并应注意高、矮间错。矸石堆满后要覆土、覆垦、绿化。
3)防渗措施:本工程排放的矸石属于I类一般性固体废物,处置场需对沟底采用3:7灰土、粘土碾压、捣实,加强防渗性能。
4)防洪措施:为了防止雨水在矸石场汇集,需建设排水涵管,防止雨水沿坡面流淌过程中对复土的冲刷,有利于水土保持。
5)防自燃措施:矸石从工业场地通过汽车拉入矸石场,用推土机将矸石推平,并通过推土机往返对矸石进行压实并喷洒石灰乳。矸石应逐层进行堆放压实,并经黄土层的隔绝,矸石层厚度以3m为宜,黄土层厚度0.5m。
6)工程措施:主要包括筑坝工程、绿化工程及矸石处置(分层、压实及覆土)等内容。
7)道路措施:道路要经常清扫洒水,保持路面干净,并对道路两侧要种植绿化带。
四、应急措施
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一旦出现燃烧现象,现场作业人员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电话0358--4090676)立即停止作业,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发展,可用沙子、黄土、干粉、泡沫灭火器等直接灭火。并设置警戒线,撤出警戒线内的所有人员。
进行灭火作业时,要调用矿应急小分队人员(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灭火,并佩戴好防护用品,防止人员中毒。
1)空气中一氧化碳的浓度 大致的吸入时间和出现的症状:
50ppm , 是健康成年人在八小时内可以承受的最大浓度
200ppm, 2-3小时后,轻微头痛、乏力
400ppm ,1-2小时内前额痛;3小时后威胁生命
800ppm ,45分钟内,眼花、恶心、痉挛;2小时失去知觉;2-3小时内死亡
1600ppm ,20分钟内头痛、眼花、恶心;1小时内死亡
3200ppm ,5-10分钟内头痛、眼花、恶心;25-30分钟内死亡
6400ppm, 1-2分钟内头痛、眼花、恶心;10-15分钟死亡
12800ppm ,1-3分钟内死亡
2)一旦发现有人发生中毒,应及时采取以下措施:
立即将中毒者移至通风良好、空气新鲜的地方,并注意保暖;
②马上拨打120急救电话,说清中毒者的地址,以便医务急救人员尽快赶到;
③在医务人员未到来之前,要让患者保持侧卧,因为中毒的病人往往会发生呕吐,一旦呕吐容易造成病人窒息,发生危险。
五、质量与惩罚
为确保矸石场治理质量,矿方制定质量管理与处罚制度:
环保科与技术科技术人员定期验收煤矸石碾压密实度,每十天抽检一次,矿方督查人员随时巡查,以免产生矸石沉陷。
每发现一次不合格项,不予验收工程进度,并返工重做,同时扣除5‰工程进度款。
2、环保科与技术科技术人员定期验收煤矸石堆积厚度及覆土厚度,每十天抽检一次,矿方督查人员随时巡查,以免引起矸石自燃。
每发现一次不合格项,不予验收工程进度,并返工重做,同时扣除5‰工程进度款。
环保科与技术科技术人员定期验收煤矸石堆放坡度,每十天抽检一次,矿方督查人员随时巡查,以免产生矸石翻落,酿成事故。
每发现一次不合格项,不予验收工程进度,并返工重做,同时扣除5‰工程进度款。
4、环保科与技术科技术人员定期验收,覆土后植树造林恢复生态环境面貌状况。
每发现一次不合格项,不予验收工程进度,并返工重做,同时扣除5‰工程进度款。
5、矿方指定专人负责矸石堆存及日常运营监督管理,制度如下:
矿方指定的专人必须现场监督矸石排倒及覆土情况,以及各项环保设施、现场情况、其他制度的执行及记录的如实、定期填写,现场异常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及分管领导,监督员在日常监督过程中,如若包庇或者漏检,将对矿方监督员视情况处以50-200元/人·次罚款不等。
施工方未对现场设警戒及设置警示标志,对施工方处以100元/人·次罚款,并限期整改。
3)雷雨天禁止排矸且严禁任何人在排矸场安全距离内活动,并严密监视矸石场自燃或其他潜在安全隐患,若违反规定,对施工方及矿方监督员处以100元/人·次罚款。
4)施工方必须做好巡回检查记录及来人、车辆登记记录,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排矸场,如若违反对施工方当班值班人员处以罚款100元/人·次。
5)矿方通风科每旬配合对矸石场有害气体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如有异常及时向分管领导反映并采取有效措施,未定期对有害气体监测,对通风科负责人处以罚款100元/人·次。
6)矸石场内严禁随意注水,如若发现,施工方及监督员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劝阻无果的汇报相关领导并上报相关公安部门,未及时汇报及制止的,对施工方及现场监督员处以罚款200元/人·次。
7)翻矸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在矸石山上及下部进行其他作业,不准行人,施工方有权制止其行为,夜间翻矸时保证充足照明,如若违反规定,处以施工方罚款200元/人·次。
8)施工方未及时覆盖扬尘点,对施工方处以罚款50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