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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寨崖底煤业)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7-29 11:54 来源:煤矿安全网 职业病危害 制度 寨崖 煤业

  为做好我矿职业病危害监测及检测、评价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通风科负责我矿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并做好制度修订和落实监测及评价工作。

  二、通风科牵头,负责组织各个生产车间等对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噪声、高温等危害因素、危害岗位、监测点进行辨识,尊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点检测意见,确定我矿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名称、接害岗位名称、岗位人员名单、检测点名称及检测内容和检测周期。并按照职业卫生管理标准进行定期检测及评价,确定每一个点的危害程度分级。

  三、由通风科负责日常监测及评价管理工作,建立我矿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档案,并妥善保存。

  四、经营管理部负责联系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作业现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及评价。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等要求实施日常监测。

  五、检测与评价结果应及时向劳动者公布,并上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六、检测或者评价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相关个体防护用品。

  七、单位有新、改、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需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复后,设计单位编写职业病危害防护设计专篇,经吕梁市煤监局审查和批复,才能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建设项目竣工后,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需完成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报安监部门审核,并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八、日常或定期检测结果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以及评价中需要整改的,我矿应当及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对于整改难度较大的应当制定治理规划,限期整改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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