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网!

提升运输及封装车管理制度(寨崖底煤业)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7-29 13:51 来源:煤矿安全网 制度 寨崖 煤业

  为加强井上下运输系统管理,进一步整顿运输秩序,规范提升运输流程及设备、物料封装车,提高运输效率,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节 设备入井许可制度

  所有设备和大型配件入井前要坚持检查验收制度,经检查测试各类技术参数符合安全规定和质量要求后方可下井,井口把钩工对没有入井许可证的设备严禁放行入井。

  第二节 车辆验收交接规定

  1、入井设备及物料车一律在副井口进行交接,使用单位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运送目的地、下料日期。使用单位要及时将施工地点的各种运输车辆运送至主轨道车场,回收或转运的车辆要标明单位名称、转运目的地、转运日期,使用单位要及时与运输队组办理交接手续。把钩工要认真检查装封车,凡是不符合规定的车辆,把钩工不得交接提运。

  2、下井的设备及物料车,不得擅自进入井口房或各主斜巷上车场,严禁下料单位强行进车占道,影响运输秩序。由把钩工指定路线分类划车、调车,有秩序的提升运输。

  3、要有计划的转运设备、材料,严禁扎堆运输。运输队组要按照下料通知单或车辆标明的地点,及时将沙、灰、石子、支护材料等物资运送至各主轨道车场,并通知使用单位做好现场交接。

  4、使用单位要标明5t以上设备、大型配件及物料车实际重量(包括车辆自重),并按规定装封车。凡是不标注重量或封车不合格的车辆,运输队组要通知使用单位立即整改,否则把钩工不得进行交接提运。

  5、检修好的设备由运输队负责封装车。运输队组将安装设备运送至主轨道车场后,与安装单位办理签字交接手续;回撤设备由回撤单位在指定地点将设备解体、装封车后,运送至主轨道车场与运输队组办理签字交接手续,运输队组将回撤设备运送至机电修车间办理签字交接手续。

  6、生产应急设备、材料、专用或特殊物件、大型设备、配件,由矿调度统一安排转运的时间、地点,使用单位跟车押送,运输队组要及时提升运输,优先运输抢险设备及物质,确保抢险物资迅速、及时到位。

  7、运送爆炸物品时,专项管理部门要专车专人押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提升运输,运输队组要做好入井登记手续。特殊物品、四超车辆的装运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否则严禁提升运输。

  8、使用单位需跟人押送的材料、设备,在转运途中造成材料、设备损坏、丢失的,由运送单位和使用单位负责。对运送到位的物料车,使用单位要及时转走或卸车,不得压道影响提升运输。使用完毕的空车或需要转运的物料车,应及时推入车场,以利于车辆周转。

  9、特殊物件、大型煤机、综掘机、巷道支架、其它大型设备等大件运输时,使用单位要配备跟护人员,负责大件调整与加固,及时排除沿途障碍。大件车辆运输全过程中要有专人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跟护人员不得在大件车辆的两侧跟车行走,斜巷提升时要坚持“行车不行人”制度,确需监护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

  10、井上下各地点运输途中、未运抵目的地前严禁私自解除封车。运输队组下料至各轨道车场解除封车后由使用单位立即重新封车,并于当班内转运,不得造成主轨道车场的占线压车;地面环形车场、未转运至卸车地点的材料、设备车辆严禁解除封车。

  第三节 设备物料装车管理规定

  1、井下装运材料、设备时,一辆车只准装运同一类材料或设备,严禁不同种类和规格差别较大的材料、设备混装。优先使用矿车和花车装运,集中运输的材料优先使用平板车装运,大型设备、配件或重量超过3t的设备必须使用平板车或专用车辆装运:

  (1)井下装运沙子、石子、水泥、煤、矸石等零散物料时,必须使用1tU型固定车厢式矿车装运;

  (2)翻斗车只允许装运煤和矸石,用于工作面内短距离转运;

  (3)长度超过5m的管子、道轨、工字钢等长件要使用转盘车转运,两车之间用ø15.5mm以上钢丝绳或撑杆连接,并将长件与车体用手拉葫芦封成一个整体。

  (4)锚杆、锚网、小H架、十字梁、胶带机串杆、大板等长度大于2m小于4m的物料优先使用花车装运,集中转运时要使用平板车装运;单体、液压千斤顶等使用专用车辆装运,严禁使用矿车装运各种单体、液压千斤顶。

  (5)40T溜子、胶带、胶带机边框、大H架、耙装机溜槽、胶带机滚筒、胶带机驱动机头等使用花车或大平板车装运;用平板车装运胶带机滚筒等易滚动物品时,下方要用道木垫起悬空,用手拉葫芦封实。

  (6)55KW以上电机、减速机、液压站、水泵、调度绞车、稳车等设备要使用专用车辆装运,超过专用车辆长度或宽度的使用大平板车装运。

  (7)各类开关、设备、排沙泵、吊泵等使用专用开关车装运,专用车辆严禁它用,严禁使用矿车装运设备。

  (8)特殊零散设备附件,如锚杆盘、水泥盖板、小线电缆、小电、导水槽、铁鞋、刮板机链子、胶带机托辊、木道板、枇子、木楔等单件重量小于100kg的,少量运输的锚杆、锚网、小H架、十字梁、小溜槽,可使用矿车装运,但不得混装。

  (9)喷浆机、移变列车、变压器等带轮对的设备提升运输前,使用单位要严格检查,确保轮对完好,否则要使用平板车装运,喷浆机要更换为1t标准矿车底盘轮对改装的专用车,严禁使用矿车装运。

  (10)大型物件应解体装车。特殊情况下,存在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物件装车运输时,必须制定专项特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运输路线内的安全间隙及弯道曲率半径进行检查验证;必须校验各提升运输设备的提升运输能力;必须明确并限制各提升运输设备的运行速度;严禁将连接孔盖住,严禁物料混装。装运大于4m的超长物料时要用穿杆分层码放整齐,封车不少于两道。

  2、采用矿车运输时,材料或小件在车内要分层摆放,上层不得超过车沿;需斜立放置的材料,材料上端不得超过车沿200mm,且在材料的周围用枇子或木楔掩实;装运矸石、煤等物料时,不得高出车沿;装运清仓煤泥、水沟杂物等平巷运输时,应低于车沿200mm,斜巷提升时不得超过矿车容量的2/3;装运单件长形或圆形物件时,物件必须横放,倾斜方向与上山一致,并用方木倚正填实,防止斜巷提升物件倾斜、滑动,导致矿车掉道,发生危险。

  3、用花车(材料车)装料时上层物料不得高出侧架100mm。重量超过3t或长度超过4m时,不得使用花车运输,必须使用平板车装运。

  4、平板车装物料时,最大高度(从轨面起)原则上不得超过1.8m,四周不得超过车沿。装运物料(如溜槽、管子、钢轨、工字钢、长木料等)车不得用钢丝绳头连在其它矿车尾后运送。

  5、所有车辆装运量都不得超过矿车的额定载重(矿车、花车、开关车、转盘车或其它用1t矿车底盘改装的专用车辆不大于3t,小平板车不大于5t,大平板车不大于13t)。花车、平板车、开关车及专用车辆所装运材料、设备的重心要在车体中心,材料、设备保持平稳,车辆不偏重且封装牢固。

  6、装运管子、钢轨、胶带、工字钢、溜槽、木料、电缆等长物料时,要码放整齐,严禁盖住车辆连接孔,严禁不同物料混装。装运管子、轨道等易滑落长件物料时,要用垫木或枇子隔开、分层码放整齐。

  7、井下提升运输爆炸材料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使用专用爆破物品材料车装运。

  8、按照公司及矿“十严禁”的要求,结合矿实际情况,以下材料(设备、物料、杂物)允许装入同一矿车,不作为混装处理。其余情况未经专业鉴定,一律视为混装。

  (1)枇子、撑杆、撞楔、木楔类。

  (2)锚杆、锚杆盘、锚网梯、轨距拉杆。

  (3)轨道、管子、工字钢。

  (4)不能复用的枇子、老料、竹笆、水泥袋子、塑料瓶、塑料袋、风袋等不可再利用的杂物。

  (5)不使用的旧锚网、旧锚杆、废旧溜槽、旧铁丝、旧钢筋。

  (6)回撤的设备、同一设备的配件,如80带式输送机中的直托辊、绞接托辊、废旧短胶带等,40T刮板输送机链条、刮板等。

  (7)下井的电缆、接线盒,在用电焊机、电缆及小配件、零用件、大型工具。

  (8)油桶、塑料桶、废旧胶带等。

  (9)不可复用的水泥盖板、砖块以及矸石,清理水沟的杂物等。

  (10)矸石车或煤车内不准存放其它配件、材料等物料。

  第四节 设备物料封车管理规定

  1、所有封车用钢丝绳套必须用ø15.5mm以上钢丝绳插接:编股绳套插接不少于2花半(15锥);随绳插接的绳套不少于4花(24锥);用卡子固定的绳套不少于3个卡子,且卡子反向固定;所有封车必须使用3t以上手拉葫芦,封装3t以上的材料、设备时必须使用双链手拉葫芦,封车后将手拉葫芦小链锁紧、盘好,防止滑链松散;钢丝绳出现破股、硬弯、锈蚀、断丝、盘圈等现象时禁止使用,禁止使用不合格钢丝绳套、手拉葫芦封车。

  2、转盘车、花车、平板车要用钢丝绳套和手拉葫芦配合封车。转盘车封车时,要将长件与每个车体分别用手拉葫芦封成一个整体,两车之间用ø15.5mm以上钢丝绳或撑杆连接;花车装运锚杆、锚网等质量较轻、长度不超过车体的规则材料时,可采用一道封车,装运超过车体材料(4m以下的管子、轨道、工字钢、长木料等或不规则物料)时封车不少于两道;平板车封车不少于两道,装运两个互不相连或非整体材料、设备时,每件封车不少于两道。

  3、采用平板车装运材料、设备时,为防止材料、设备滑移,要用木板或旧胶带垫在材料、设备的下方;装前探梁、后掩护梁时,底部要垫设三块标准的木轨枕,轨枕要摆设合理,切实起到防滑、防倾斜作用。

  4、要确定不规则物件重心,按照“重心居于平板车中心,两侧不得超过车沿100毫米”的原则进行装封车,同时要兼顾以主斜巷提升为主,按照“较重一端连主勾头”的原则装车,物件四周要使用道板衬平,与平板车接触面不得小于2处,所垫道板高度超过两层的必须增加相应垛数,道板之间要使用钯钉连接成一个整体。

  5、与平板车有平整接触面的物件,装封车时平板车与物件之间必须垫有旧胶带,所垫旧胶带的厚度要均匀,尺寸为长度不小于1300mm,宽度不小于700mm,厚度不小于8mm,且位于每个封车手拉葫芦的下方,以增加物件与平板车间的摩擦力。

  6、封车时将材料、设备和车辆车封成一个整体,封车位置要适当,前后均匀布置,两端头的封车位置距车体两端不得少于300mm,封车用的钢丝绳套、链子与车体、材料、设备的棱角结合点要用旧胶带衬垫,所有装运材料、设备的转盘车、花车、平板车必须封实、封牢,接触不实的部分必须加木枇或旧胶带衬垫。

  7、转盘车、平板车、开关车及其它专用车辆的封车实行挂牌管理。使用单位对封车合格的车辆悬挂封车责任牌,在车辆经过每一个转运点后必须由相关责任单位重新检查封车情况,对材料、设备出现松动、滑移现象的车辆必须重新封车。车辆封好后,在卸车点以外的其它任何地点严禁私自解除封车。主轨道车场、运输大巷和副井上下井口的封车情况由运输队组把钩工严格把关,井口把钩工有权对未悬挂封车责任牌、大件车上附带冗余附件、装封车不标准、混装、加载超长物件的车辆不予提升运输。

  8、封装3t以上物料或设备、较大型零部件或使用平板车装车的车辆,封车不少于两道;装运煤机、综掘机、液压支架、溜槽及其它大型设备时,必须使用ø15.5mm以上整根钢丝绳封车,绳头在支架、溜槽适当部位缠绕1圈,用3t以上手拉葫芦锁紧链后用铁丝锁紧小链。

  9、装运溜槽等尺寸较小的物料时,除横向两道封绳外,要在平板车纵向再封一道。装运卷筒式物料时要有防滚动措施,利用手拉葫芦纵向、横向分别封车。

  10、支架千斤顶、大立柱单重超过1t且采用平板车装车的,不得超过两层,物件之间要垫有旧胶带增加摩擦力,物件与平板车间要采用枇子衬垫,每车装车重量不得超过8t。

  11、装封液压支架、溜槽、前探梁、后掩护梁时,底部要垫设三块标准的木道板,道板要摆放合理,切实起到防滑、防倾斜作用;装设支架底座、整体小架时,底部应垫设长3m、宽不小于0.9m的胶带,用废旧胶带截割。整体小架子能用螺栓固定的,要采用足够强度的四条螺栓在平板车的四角固定。装运宽度大于1320mm的溜槽时,要采取倾斜方式,用6块120×160×300mm木柱椅靠贴实。所装支架、溜槽重心要与车体一致,严禁车体歪斜,要用ø15.5mm钢丝绳封车,绳头要在支架、溜槽适当部位缠绕一圈,除整体小架子用3t手拉葫芦锁紧外,其它均用2t手拉葫芦锁紧,锁紧链后要用8#铁丝捆扎牢固,封车不少于两道。封装煤机、综掘机、巷道支架等大件的其它规定,按照有关提升运输大件安全技术措施和安装综采(掘)设备施工措施执行。

  12、封车责任牌由各单位按照统一尺寸制作,内容由封车单位封车人、验收人和运输队组把钩工、无轨胶轮车司机填写。

  第五节 设备物料车连接管理规定

  1、正常连接运输时,要使用经检验合格的车辆连接装置。连车完成后必须由专人负责检查连车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运行;同勾严禁混连车,超过大平板长度的物料车之间严禁装运易碰损的设备;车场调车、顶车必须连接好销环,无轨胶轮车不得进入摘挂钩区。

  2、运输液压支架时一次只能运送一辆,不得连接其他矿车和设备。

  3、大件与大件车辆连接或连接其它物料、不能用三环连接的超长物件车之间与无轨胶轮车连接时,要使用专用撑杆,其距离不得小于1.5m,防止刹车时碰撞无轨胶轮车伤人。

  4、平巷运输,大件车及超长物料车因销孔被遮盖不能正常连接时,可采用额定载荷5t以上的卸扣连接,如不能使用单环或三环连接时,可使用额定载荷5t以上的卸扣和加工的标准件连接,严禁倒插销子连接,要确保卸扣连接牢固。

  5、平巷运输,连接长度超过4m的长物料车或煤机、综掘机、液压支架、溜槽、巷道支架等大件时,可使用不小于ø15.5mm的钢丝绳头连接;在连接无轨胶轮车时,要在无轨胶轮车和物料车之间加一辆大平板车或使用专用撑杆硬连接,防止无轨胶轮车减速时,超长物料车滑行碰撞无轨胶轮车,无轨胶轮车运行速度严禁大于2m/s。

  6、提升运输设备、物料单件重量等于或大于3t小于5t且高度超过1.2m的,要按大件进行装封车、连车。斜巷提升时要按“三连接法”进行连件,主斜巷要按正常速度提升。提升运输设备、物料单件重量大于或等于5t、小于13t时,要按特殊大件进行装封车、连车。斜巷提升时要按“三连接法”进行连接,主斜巷要采用半速提升。

  7、连车、连件“三连接法”使用说明:

  (1)连车三连接法:绞车主勾头挂于平板车上,同时采用不小于ø22mm的专用保险绳横向或纵向揽于物件不易滑落的位置,配用不小于的10t卸扣与主勾头连接,并挂有ø15.5mm的保险绳。具有起吊孔的,要使用不小于10t的卸扣,通过起吊孔与专用保险绳连接。

  (2)连件三连接法:使用不小于ø22mm的专用保险绳横向或纵向揽于物件不易滑脱的位置,通过不小于10t的卸扣与绞车主勾头连接,另外再使用不小于ø22mm的专用保险绳,将主勾头与平板车提升销孔采用不小于10t的卸扣相连,并挂有ø15.5mm保险绳。具有起吊孔的,要使用不小于10t的卸扣通过起吊孔与专用保险绳连接。

  8、安装回撤期间,责任单位在进行提升运输大件、特殊物件装封车时,要严格按封车管理规定执行,并标明整车重量,件车到达车场后双方要现场交接签字。运输队组在提升运输大件、特殊物件前,主斜巷轨道把钩工必须仔细检查特殊物件车的装封车情况,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一律不得提升运输,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

  第六节 处罚规定

  1、各施工单位使用车辆严禁混装,发现混装车,一律不得进入车场,不予提升运输,并按照管理规定,每辆混装车罚款1000~3000元,并通知责任单位立即整改,从源头上杜绝混装现象。

  2、对封装车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提升运输,如不及时整改造成压道等影响提升运输的,每影响1小时罚责任单位100元;对不符合要求予以提升运输的,对责任人每车罚款100元,造成事故、影响提升运输的,对责任人按“三违”论处,并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因井口把钩工玩忽职守,对没有入井许可证的设备放行入井的,每车罚款100元。

  3、对井上下各地点运输途中、未运抵目的地前私自解除封车,未转运至卸车地点的材料、设备车辆私自解除封车的,责任人按违章论处,并连带责任单位每车罚款200元。

  4、对不按规定封装车的:材料在矿车内超高,超过车体、不加衬垫、材料、设备装车歪斜、规格差别较大的材料同车装运、不挂封车责任牌、责任牌填写不认真的一律不予提升,连带责任单位每车罚款200元,并责令整改。

  5、使用不合格钢丝绳套、手拉葫芦,材料、设备不采取防滑措施,封车不牢,不按规定封车的,责任人一律按违章论处,并连带责任单位每车罚款200元。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网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