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各岗点消防管理工作,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特建立本制度:
一、机房的安全责任人为本班的班长,当班的司机对本班次的安全防火负责,在交接班时,同时交接本班的消防情况。
二、做到消防器材齐全,本机房内设灭火器2个,沙0.2 m3及以上,消防桶2个,消防铲2把。
三、所有的消防设施专用,不准挪做他用,具体有本班的司机负责。
四、机房内禁止吸烟和有明火,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否则罚当班司机每人20-50元。
五、灭火器要定时检验,发现超期要更换,不准用超期的灭火器材。
六、发现火灾隐患要立即报告机电运转队组值班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