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井下电气系统电缆、设备、电气保护装置等。有电工跟班维护或有专职司机的,应每班进行外表检查,1—2周做一次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向机电调度汇报,及时处理。除定期检查外还应遵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进行定期实验、校验、校定、测定等。
一、电缆
1、运行中的高压电力电缆,每年定期进行一次绝缘电阻测定和耐压试验。
2、橡套绝缘电缆热补或冷补后,必须进行浸水耐压试验及绝缘电阻测量。
3、新安装敷设的各种电缆在投入运行前,都必须先测定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
4、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每季一次。
5、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检查每月一次。
二、设备及仪表和保护装置
1、继电保护:继电保护装置每年试验一次,电气性能按《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程》进行试验,其记录有效期为一年。
2、高压电动机(运行中的),电气性能测定,耐压试验有效期为一年,高低压电动机安装前必须做电气性能测定。
3、矿用变压器绝缘电阻测定,有效期为一年。
4、低压隔爆开关必须进行绝缘性能测定和定值测验,正在运行中的每半年进行一次定值校验。
5、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每月一次。
6、新安装或大修后的电气设备、电缆的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投入运行前必须进行一次测定。
7、超过三个月停运或移动后的设备投入运行前,必须按运行中设备的试验项目和标准进行试验。
三、电气安全保护(过流、接地、漏电保护)
(一)过流保护
1、必须按电管组下达的开关继电保护整定值整定,严禁随意变动。
2、要具有合格的供电系统设计及保护整定校验。
3、继电保护装置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熔体选用合格,严禁使用铜、铁、铝丝代替熔丝。
4、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要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
5、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要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6、井下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要具有短路、过载保护。
(二)保护接地
1、有人值班和专职司机操作的电气设备的接地保护,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其它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由维修人每周一次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并作记录。
2、电气设备每次安装、检修或移动后,要详细检查接地装置的完善情况,对震动性大、常移动的电气设备,随时加强检查。
3、发现电气设备接地装置有损坏时,要立即修复,未修复前禁止该设备受电。
4、定期对主接地极和局部接地极检查,发现接触不良或严重锈蚀等缺陷,要立即处理。
5、井下36V以上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和橡套(塑料)电缆的接地芯线或屏蔽护套等都必须接地。
6、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要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
7、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8、下列地点要装设局部接地极:
(1)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2)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3)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4)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机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要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5)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9、严禁采用铝导体作为接地极、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和接地导线。
10、接地导线和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的连接最好采用焊接,无条件时,可用直径不小于10mm的镀锌螺栓加防松装置(弹簧垫、螺帽)拧紧连接。连接处要镀锡或镀锌。用裸铜线绑扎时,沿接地母线轴向绑扎的长度不得小于100mm。
11、接地装置有接地极损坏、接地螺丝松动、锈蚀等情况时,要立即修复。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未修复前禁止送电。
12、设备接地要使用铜线鼻子压接,且使用满足截面要求的铜线,接地极要用镀锌钢板做成,接地螺栓、螺帽及弹簧垫圈不能有锈蚀。
13、局部接地极要采用面积不小于0.6m2且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制成。局部接地极要敷设在接地极坑内,用沙覆盖并保持湿润。
14、采区配电点及其它机电硐室辅助接地母线(接地导线、连接导线),要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裸铜线,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扁钢。额定电压低于或等于127V的电气设备的接地导线、连接导线,可采用断面不小于6mm2的裸铜线。
15、每台设备均必须使用独立的连接导线与接地网直接相连,禁止将几台设备串联接地或几个接地部分串联。
16、供检漏保护装置作检验用的辅助接地线,要使用芯线总截面不小于10mm2的橡套电缆。检漏保护装置的辅助接地极要单独设置,规格要求与局部接地极相同,距局部接地极的直线距离不小于5m。
17、使用单位要建立接地电阻摇测记录,以备查阅。井下接地电阻每季测定一次;新安装的接地装置,在投入运行前,要摇测接地电阻。
18、接地系统中接地母线要距地板0.2m沿墙敷设,悬挂点间距不超过1m。
(三)漏电保护
1、每月进行一次远方漏电试验,并有试验记录。
2、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按要求进行试验,并有试验记录。
3、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要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4、井下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要具有漏电保护功能。
5、检漏保护装置必须每天试验一次,严禁停掉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