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行电器试验,操作人员不得少于2 人。必须有专人指挥。
二、一切试验设备,电表及仪器要及时检修,出现故障应停止使用。
三、试验设备的固定线路不可任意更动。如因工作需要而变动时,必须交待清楚,并做出明显标记。
四、高、低压系统的隔离开关、刀开关不得带电分合。在高、低压投入运行时,必须先合隔离开关,后合断路器及油开关,断电时,先分油开关及断路器。
五、电源已经切除,电机仍在转动时,不得进行接线或拆线。
六、电容量大的产品在工作前应对地放电后才可开始工作。试验后也必须用专用工具放电、验电。
七、各种专用电器线路,未经允许,严禁动用。
八、高压试验、泄漏试验、介损试验完毕后切除电源时,必须对被试验器件放电后再拆线。
九、试验用临时电源线要架空或加保护管。不得任意乱拉,以防触电。试验使用的开关,须有专人看护。如果临时中断试验须将开关箱上锁或进行短路接地,并挂警示牌。次日继续试验时,须检查线路是否仍在原设备上连接,未经检查不得合闸。
十、试验前应佩带好防护用品。试验场地应有遮栏,并挂有警示牌。遵守电气高压试验一般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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