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班工作人员必须对该部位的防火安全工作负责,遵守一切制度,发现火险隐患要立即向队、调度站、井防火领导组织者报告,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2、重点部位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使用,并负责管理灭火器材,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挪作它用。
3、对隐瞒火警、火灾事故者,扣除当月效益工资,对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责任者按文件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重点部位的灭火器材如发现丢失、损坏、防火负责人或值班员应立即报告并协助追查,如隐瞒不报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赔偿。
5、本部位防火负责人每月应对本部们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检查,并作好记录,以便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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