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对象 | 顶 板 | 管理责任人 | 带班队长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技术部、生产调度室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编 号 | PLNZJ-01 | ||
管 理 标 准 |
1.顶板无离层.无活矸.无磷皮,支护完好; 2.巷帮无片帮.无裂缝,支护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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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带班队长随时对巷道顶板.巷帮进行检查,当发现顶板有离层.活矸.磷皮时和巷帮有片帮煤时,需及时进行处理,当顶板离层严重或巷帮片帮严重时,需要组织人员进行挂网.上钢带等加强支护; 2.班组长现场指挥,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不安全不作业; 3.出现设备在空顶下故障停机时,瓦斯检查员(安全员)要盯在现场,发现不安全时坚决制止。 |
管理对象 | 顶板、巷帮 | 主要责任人 | 采掘专检人员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 | 监 管 人 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编 号 | PLNZJ-02 | ||
管 理 标 准 |
1.顶板无离层.无破碎带.无裂隙,无活矸,无鳞皮,无伞檐,巷帮无裂隙.无伞檐.无活矸,支护有效。 2.破碎带和顶板裂隙处网片完好,有效,网片上无活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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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必须每天检查巷道的顶板情况。 2.由于构造.破碎带的顶板必须及时编制措施,并贯彻到全体职工。 |
管理对象 | 瓦 斯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管部门 | 通安队、安全检查部 | 监 管 人 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编 号 | PLNZJ-03 | ||
管 理 标 准 |
1.掘进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2.掘进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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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掘进机司机掘进前对工作面瓦斯浓度进行检查,工作面瓦斯浓度不超1.0%,方可进行生产。 2.掘进工作面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3.掘进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4.在工作面的掘进头风筒出口处设置瓦斯传感器,(甲烷传感器设置在风筒对侧,出风口后5m范围内);风机的开关处设置风机开停传感器。 |
巷道掘进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对象 | 巷道掘进工程质量 | 管理责任人 | 综掘机司机、班组长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技术部 | 监 管 人 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编 号 | PLNZJ-04 | ||
管 理 标 准 |
顶.底.帮平整,观感良好,顶板不能有明显的起伏和“搓板”状;高度.宽度允许误差0——+200mm; | ||
管 理 措 施 |
1.掘进机司机在掘进前,必须检查激光仪的指向,严禁无线.偏线掘进,控制好工程质量; 2.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每天对工程质量检查,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责令班组长立即整改。 |
可燃物、煤尘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可燃物、煤尘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 | 监 管 人 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编 号 | PLNZJ-05 | ||
管 理 标 准 |
1.电焊气割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巷道范围内,必须洒水灭尘,并在作业地点不得有液压油,机油,棉纱,风筒等易燃易燃物品,并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 2.作业地点10 m内煤尘,浮煤,必须经过冲洗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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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每次井下需要进行电气焊作业前,必须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措施学习,并在现场操作中,由带班队长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
浮煤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浮 煤 | 主要责任人 | 清 煤 工 |
监 督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生产调度室、技术部 | 监管人员 | 采掘专检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编 号 | PLNZJ-06 | ||
管 理 标 准 |
带式输送机电机.机尾,刮板机电机.机尾,附近内无积尘.无杂物.无浮煤。 | ||
管 理 措 施 |
1.带式输送机.刮板运输机司机必须每班清理电机附近浮煤一次; 2.跟班队干负责监督,发现其未按照要求作业,必须要求其立即整改,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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