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 理 对 象 | 队长 | 管理责任人 | 生产井长 |
监 督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技术部、生产生产调度室 | 监督人员 | 生产调度室主任 |
工作任务 | 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管理 | 编号 | PLNKT-01 |
所 需 工 具 | 矿灯、便携式瓦斯报报警仪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防尘口罩、自救器、手套、工作服、矿靴 | ||
管理 标准 |
1.应对本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组织本队职工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应负责本单位的周五安全活动.安全检查工作,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每月入井带班中夜班不少于10次,入井时间不少于8小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 4.监督人员施工操作,制止违章作业,并对不安全行为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5.严禁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施工。 |
||
管理 措施 |
生产井长对队长执行管理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未按标准进行执行,则责令其整改。 |
队长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队长 | 管理责任人 | 生产井长 |
监 督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技术部、生产生产调度室 | 监督人员 | 生产调度室主任 |
工作任务 | 安全隐患排查管理 | 编号 | PLNKT-02 |
所 需 工 具 | 矿灯、便携式瓦斯报报警仪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防尘口罩、自救器、手套、工作服、矿靴 | ||
管理 标准 |
1. 应负责检查处理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 2.应负责本单位的周五安全活动.安全检查工作,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
||
管理 措施 |
生产井长对队长执行管理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未按标准进行执行,则责令其整改。 |
队长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队长 | 管理责任人 | 生产井长 |
监 督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技术部、生产生产调度室 | 监督人员 | 生产生产调度室 |
工作任务 | 作业规程审核执行 | 编号 | PLNKT-03 |
所 需 工 具 | 矿灯、便携式瓦斯报报警仪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防尘口罩、自救器、手套、工作服、矿靴 | ||
管理 标准 |
1.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要组织编制.修改本单位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
||
管理 措施 |
生产井长对队长执行管理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未按标准进行执行,则责令其整改。 |
队长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队长 | 管理责任人 | 生产井长 |
监 督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生产技术部、生产调度室 | 监督人员 | 生产生产调度室 |
工作任务 | 事故调查 | 编号 | PLNKT-04 |
所 需 工 具 | 矿灯、便携式瓦斯报报警仪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防尘口罩、自救器、手套、工作服、矿靴 | ||
管理 标准 |
1.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要组织编制、修改本单位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
||
管理 措施 |
生产井长对队长执行管理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未按标准进行执行,则责令其整改。 |
副队长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副队长 | 管理责任人 | 队长 |
监督部门 | 生产生产调度室、安全检查部 | 监管人员 | 队长 |
工作任务 | 协助队长完成安全生产任务。 | 编号 | PLNKT-05 |
所 需 工 具 | 矿灯、便携式瓦斯报报警仪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防尘口罩、自救器、手套、工作服、矿靴 | ||
管 理 标 准 |
1.带班队长在入井前组织开好班前会,将本班工作任务交代清楚,并强调安全注意事项; 2.根据队生产任务分解到各班组,合理安排人员,组织完成生产任务; 3.带班队长监督措施、规程现场施工执行情况,检查施工中的安全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4.辅助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5.每月入井带班不少于14次,入井时间不少于8小时,监督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监督人员施工操作,制止违章作业,并对不安全行为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6.必须监护好本班所有作业人员的安全。 |
||
管 理 措 施 |
1.所有使用便携式瓦检仪的人员每年进行1次操作使用培训; 2.通风队值班对所领用的便携瓦检仪的完好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所领用的瓦检仪不完好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3.对带班干部定期进行培训,让其更清楚的理解敲帮问顶的重要性; 4.日常工作中不定期监督敲帮问顶人员的作业行为,规范其工作标准; 5.严格执行相关措施、规程现场的落实; 6.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控制工程质量; 7.检查处理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
管理对象 | 副队长 | 管理责任人 | 队长 |
监督部门 | 生产生产调度室、安全检查部 | 监管人员 | 队长 |
工作任务 | 组织现场安全生产,抓好现场的安全管理。 | 编号 | PLNKT-06 |
所 需 工 具 | 矿灯、便携式瓦斯报报警仪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防尘口罩、自救器、手套、工作服、矿靴 | ||
管 理 标 准 |
1.带班队长在入井前组织开好班前会,将本班工作任务交代清楚,并强调安全注意事项; 2.根据队生产任务分解到各班组,合理安排人员,组织完成生产任务; 3.带班队长监督措施、规程现场施工执行情况,检查施工中的安全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4.辅助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5.每月入井带班不少于14次,入井时间不少于8小时,监督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监督人员施工操作,制止违章作业,并对不安全行为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6.必须监护好本班所有作业人员的安全。 |
||
管 理 措 施 |
1.所有使用便携式瓦检仪的人员每年进行1次操作使用培训; 2.通风队值班对所领用的便携瓦检仪的完好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所领用的瓦检仪不完好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3.对带班干部定期进行培训,让其更清楚的理解敲帮问顶的重要性; 4.日常工作中不定期监督敲帮问顶人员的作业行为,规范其工作标准; 5.严格执行相关措施、规程现场的落实; 6.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控制工程质量; 7.检查处理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
管理对象 | 副队长 | 管理责任人 | 队长 |
监督部门 | 生产生产调度室、安全检查部 | 监管人员 | 队长 |
工作任务 | 排查生产中安全隐患 | 编号 | PLNKT-07 |
所 需 工 具 | 矿灯、便携式瓦斯报报警仪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防尘口罩、自救器、手套、工作服、矿靴 | ||
管 理 标 准 |
1.带班队长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对施工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2. 带班队长监督措施、规程现场施工执行情况,检查施工中的安全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5. 辨识现场作业中存在的各类危险源,排除安全隐患。 6. 每月入井带班不少于14次,入井时间不少于8小时,监督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监督人员施工操作,制止违章作业,并对不安全行为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7. 必须监护好本班所有作业人员的安全。 |
||
管 理 措 施 |
1.对带班干部定期进行培训,让其更清楚的理解敲帮问顶的重要性; 2.日常工作中不定期监督敲帮问顶人员的作业行为,规范其工作标准; 3.严格执行相关措施、规程现场的落实; 4.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控制工程质量; 5.检查处理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
管理对象 | 机电副队长 | 管理责任人 | 队长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队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业检查人员 |
工作任务 | 刮板输送机检修、更换刮板输送机板链 | 编号 | PLNKT-08 |
所需工具 | 敲帮问顶工具、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防尘口罩、工作服、矿靴、护目镜、手套等 | ||
管理标准 | 1.刮板输送机检修前,机电副队长负责对检修区域的顶板、煤壁进行全面检查,确认顶板完好后,通知综采维修钳工开始作业 2.机电副队长负责组织人员在作业前检查作业区域是否有离层,并认真组织人员处理,确保作业环境安全后,方可通知人员作业; |
||
管理措施 |
|
技术员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技术员 | 管理责任人 | 井总工程师 |
监督部门 | 生生产调度室、技术部 | 监管人员 | 队长、党支部书记 |
工作任务 | 培训 | 编号 | PLNKT-09 |
所 需 工 具 | 矿灯、便携式瓦斯报报警仪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防尘口罩、自救器、手套、工作服、矿靴 | ||
管理 标准 |
1、负责队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 2、出现事故时,参与分析故障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工作提供依据。 |
||
管理 措施 |
队长对技术员执行其管理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不符合要求,未按标准进行执行,责令其整改。 |
技术员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技术员 | 管理责任人 | 井总工程师 |
监督部门 | 生产生产调度室、技术部 | 监管人员 | 队长、党支部书记 |
工作任务 | 技术管理 | 编号 | PLNKT-10 |
所 需 工 具 | 矿灯、便携式瓦斯报报警仪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防尘口罩、自救器、手套、工作服、矿靴 | ||
管理 标准 |
1、负责质量标准化和掘进工作面内业管理。 2、负责现场的日常检查工作及指导施工。 3、根据生产情况及时编制切实可行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4、负责检修计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 |
||
管理 措施 |
队长对技术员执行其管理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不符合要求,未按标准进行执行,责令其整改。 |
带班队长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带 班 队 长 | 管理责任人 | 部 门 单 位 |
监 督 部 门 | 安 通 部 | 监督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工 作 任 务 | 现场监督管理作业过程的安全与质量 | 编 号 | PLNKT-11 |
所 需 工 具 | 便携式瓦检仪、CO检测仪、敲帮问顶工具、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防尘口罩、防砸靴、手套、自救器、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
||
管 理 措 施 |
1所有使用便携式瓦检仪的人员每年进行1次操作使用培训;
|
管理对象 | 班组长 | 管理责任人 | 分管副队长 |
监督部门 | 安全检查部、技术部 | 监管人员 | 带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工作任务 | 组织安全施工 | 编号 | PLNKT-12 |
所 需 工 具 | 便携式瓦检仪、CO检测仪、敲帮问顶工具、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防尘口罩、防砸靴、手套、自救器、工作服 | ||
管理标准 | 1.配合区队领导开好班前会,定期组织班组安全活动。 2.负责本班班组建设工作。 3.认真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负责本班人职工作安排,检查各岗位工作情况和设备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开展技术革新和改造,抓好设备、工具、材料、配件的使用、保管、维修工作。 6.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本班人员完成任务。现场监督人员施工操作,制止违章作业,并对不安全行为人员予以批评教育,指导作业人员正确操作。
|
||
管理措施 | 1.及时对班组长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方面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 2.管理人员不定期对班组长的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 3.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发现班组长未按标准要求上岗的,对班组长进行相应的处罚。 4.瓦斯检查员(安全员)不定期对井下作业地点和工人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存在问题时要求班组长及时整改。 |
管 理 对 象 | 质 检 员 | 管理责任人 | 单位技术主管 |
监 管 部 门 | 安 通 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工 作 任 务 | 质量检查 | 编 号 | PLNKT-13 |
所 需 工 具 | 矿灯、扭矩扳手、钢卷尺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质量验收员应熟悉施工计划、工程设计、设计变更、施工作业规程(措施)及采掘工程质量标准; 2质量验收员每日进行一次掘进巷道工程质量的验收,验收完毕要将当日掘进巷道的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 3质量验收员使用扭矩扳手应注意一下几点:1)扳手应与螺栓六角头或螺母的平面保持水平,以免用力时扳手滑出伤人;2)不能在扳手尾端加接套管延长力臂,以防损坏扳手;不能用钢锤敲击扳手,扳手在冲击载荷下极易变形或损坏; 4质量验收员必须每班随机检查锚杆托板与顶板紧密情况,锚杆外露长度不小于50mm,每300根锚杆进行一次抗拔力实验,每3根一组,抗拔力不低于作业规程规定,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落实现场整改; 5质量验收员检查锚杆拉力时,必须站稳抓牢,采取正确姿势。 |
||
管 理 措 施 |
1.井加强质检人员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 2.质量验收员对检查地点检查或检查不认真,出现漏查或检查不到的,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3.质量验收员未按规定对支护质量进行检查的,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
材料员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材料员 | 管理责任人 | 部 门 单 位 |
监 督 部 门 | 企 管 部 | 监督人员 | 队长、书记 |
工 作 任 务 | 库房管理 | 编 号 | PLNKT-14 |
所 需 工 具 | 便携式瓦检仪、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防尘口罩、防砸靴、手套、自救器、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库房防火,灭火器材放置在相应位置。 2.出入库材料要有等记台账。 |
||
管 理 措 施 |
队长、书记监督材料员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根据情况对其进行考核。 |
材料员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材料员 | 管理责任人 | 部 门 单 位 |
监 督 部 门 | 企管部 | 监督人员 | 队长、书记 |
工 作 任 务 | 材料管理 | 编 号 | PLNKT-15 |
所 需 工 具 | 便携式瓦检仪、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防尘口罩、防砸靴、手套、自救器、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及时根据井下达的生产任务制定材料计划,负责提前编制、审批。 2.施工前负责材料的领用与发放,并记录材料领用、发放台账 3.每月25日下井核对材料消耗与地面、井下材料库存 |
||
管 理 措 施 |
队长、书记监督材料员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根据情况对其进行考核。 |
耙斗装岩机司机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耙 斗 机 司 机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技术部、生产调度室 |
监管人员 | 瓦检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工 作 任 务 | 掘 进 出 渣 | 编 号 | PLNKT-16 |
所 需 工 具 | 螺丝刀、尖嘴钳、卡丝钳、活扳手、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
||
管 理 措 施 |
带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在跟班期间要随时检查耙斗机作业时,耙斗机司机是否遵照规定执行,违反规定对耙斗机司机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改者进行考核。 |
耙斗装岩机司机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耙 斗 装 岩 机 司 机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技术部、生产调度室 |
监管人员 | 瓦检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工 作 任 务 | 收尾工作 | 编 号 | PLNKT-17 |
所 需 工 具 | 螺丝刀、尖嘴钳、卡丝钳、活扳手、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
||
管 理 措 施 |
带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在跟班期间要随时检查综掘机作业时,耙斗机司机是否遵照规定执行,违反规定对耙斗机司机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改者进行考核。 |
刮板输送机司机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刮板输送机司机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工 作 任 务 | 开拓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输 | 编 号 | PLNKT-18 |
所 需 工 具 | 螺丝刀、尖嘴钳、卡丝钳、活扳手、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个人防护用品及定位卡必须佩戴齐全,方可入井作业。 2.检查施工现场顶板.巷帮支护的完好情况,如有浮矸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将顶帮部活矸清理彻底,方可作业。 3.检查施工现场瓦斯与通风情况,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 4.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在启动刮板输送机检查完好,并做到:检查机头转动是否灵活,若有损坏,及时更换,刮板链.刮板有无变形损坏,刮板链松紧是否适度;检查各部轴承.减速器的润滑情况,要及时注油;紧固螺栓是否松动,信号装置是否动作可靠;检查安全设施是否有效;检查顶板.巷帮的完好情况。 5.刮板输送机司机在启动前观察开关是否闭锁,溜槽上及周围是否有检修人员和异物。 6.刮板输送机司机起机时必须发出起车信号,方可起动刮板输送机。 7.刮板输送机司机在刮板输送机运转过程中,不得对机头进行人工清扫,拆换零部件或进行润滑保养。 8.刮板输送机司机在刮板输送机运行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员跨越刮板输送机。 9.刮板输送机司机每班及时清理刮板机行人侧杂物.积水,浮煤。 10.刮板输送机司机在停机时,必须巡视刮板输送机,不得有飘链现象,底刮板链不得有掉链现象。 11.施工完毕后施工现场文明生产清理干净,工器具归类码放整齐。 |
||
管 理 措 施 |
1.带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在跟班期间要随时检查刮板输送机司机的作业情况,发现未按规定作业,进行批评教育。 2.刮板输送机维修工必须定期检查刮板输送机的驱动装置是否齐全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刮板输送机包机人每班对刮板机行人侧杂物.浮煤进行清理. |
掘进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掘 进 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工 作 任 务 | 锚杆、锚索支护准备工作 | 编 号 | PLNKT-19 |
所 需 工 具 | 矿 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施工前,要备齐锚固剂、铁托板、锚杆、锚索、锚索梁等支护材料和锚杆机等专用机具以及常用工具。 2.使用的锚杆、锚索规格符合设计要求,锚杆、锚索和配套材料要求不得有锈蚀,弯曲,变形。 3.树指锚固剂规格,无过期,凝结的锚固剂。 4.打眼前检查所有操作控制开关,所有的开关都应处在“关闭”位置。风,水管必须保持清洁,其长度满足要求,并与锚杆钻机连接良好。锚杆钻机必须完好,不漏水,漏电。钻头必须缝利,钻杆中孔必须畅通,严禁使用弯曲的钻杆打眼。 5.按照规定的角度,方向均匀用力向前推进,保证眼深。 6.掘进工操作时要站稳,握紧手把,切记左右晃动。钻眼过程中,不准用手直接扶,托钻杆或用手掏眼口的煤岩粉。作业过程中随时注意钻杆的速度,每钻进一段距离要来回抽动几次钻杆,排除煤粉,减少压力,以防卡住钻杆。移动钻机时,要一手提钻机手把,一手提电缆,不准用电缆托拉钻机,也不准将钻杆插在钻机上移动。钻眼完毕,应先关水,再断电,最后抽出钻杆。 7.安装锚杆前必须先对锚杆眼先行清理,检查锚杆眼深度,其深度应保证锚杆外露长度为30-50mm,锚杆眼的超深部分应填入锚固剂,未达到规定深度的锚杆眼,应补钻至规定深度,检查树脂药卷按照安装顺序轻轻送入眼底,用锚杆顶住药卷,利用锚杆机开始搅拌,搅拌时间应符合规程规定,停止锚杆旋进,待树脂药卷完全凝固后,取下锚杆机。 8.钢带的安装以及铺网的质量符合设计,作业规程及规范的规定,搭接宽度,联网符合规程要求,两片网片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规定要求,搭接后网两边要扣扣相联。 9.必须保证支护所用的锚杆的拉力,扭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作业规程及规范的规定,铁托板,杆体均不能松动,顶板遇有软岩要及时向业务部门反馈,其中,拉力不小于54KN。锚杆间排距,角度,外露长度等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其中,间排距允许误差为±100mm,角度允许偏差范围≥75°,外露长度不超过50mm |
||
管 理 措 施 |
1.质量验收员每班对施工区队存放的支护材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停工,待更换符合要求支护材料方可恢复生产。 2.班队长对所有使用的设备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3.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对锚杆支护所使用的设备进行抽查,发现设备不完好,立即要求其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4.带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对作业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操作不当的行为立即进行制止。 5.质量验收员每班对锚杆的支护质量进行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必须立即进行处理。 |
掘进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掘进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班队长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采掘专检人员 |
工作任务 | 锚杆支护 | 编 号 | PLNKT-19 |
所需工具 | 螺丝刀、尖嘴钳、卡丝钳、活扳手、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掘砌工必须经过培训,经过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掘砌工在在开机前对锚杆机的完好进行检查:检查设备油位,紧固件及管路情况,操作阀是否在适当位置,拖曳电缆情况;检查传动装置,检查管路密封是否良好;检查钻杆,安装钻头; 3.进入工作面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发放的个体防护用品应符合人体特点,并规定穿(佩)戴方法及使用规则; 4.掘砌工佩戴的个体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性能必须符合要求; 5.掘砌工装运锚杆前必须检查每捆锚杆的捆绑是否牢固,搬运时要注意锚杆散落伤人,装运锚杆时一次只能装运一捆;装运钢带、网片时,注意划手及伤害他人; 6. 掘砌工操作锚杆机时,确认锚杆机前后3米范围内和两侧无人时,方可开动锚杆机; 7. 掘砌工一人操作锚杆机,另一人看护电缆,防止锚杆机扯断电缆; 8.锚杆机司机打锚杆眼前,必须先“敲帮问顶”,将工作区顶帮活矸处理掉方可开始作业; 9.掘砌工一人在锚杆机上装好钻杆,扶住钻杆,一人操作锚杆机轻轻动作,给进支腿,使钻头顶到顶板,摆动锚杆机使钻头刚好顶在打眼的位置上,然后打开水阀轻轻动作给进; 10.掘砌工开动操作手柄,钻眼达规定的深度,退出钻杆。退钻杆时,严禁高转速带动钻杆; 11.安装锚杆时,应慢速给进,并注意锚杆机上各液压油管的情况,防止过压爆管; 12.掘砌工在安装药卷时,站稳扶好,并注意手脚的位置,防止挤伤手脚,缓慢推动支腿,待药卷完全进入眼孔后,再给进,防止夹手; 13.紧锚杆时,操作人员站稳扶好,并用手把紧锚杆机把手,防止扭力过大锚杆机反扭打伤人。 14.掘砌工打设锚杆时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执行,锚杆间排距允许误差为±100mm, 角度允许偏差范围≥15°、外露长度不超≤50mm;锚杆拉力合格不小于54KN、优良不小于60KN; 15.掘砌工要按规定及时进行支护,支护完毕后进行巷道质量检查; 16.抬锚杆机时两人用力要均匀,并将管路都要顺好防止将人员拌倒; 17.抬锚杆机时脚步要走稳防止脚下打滑伤人; 18.抬锚杆机时要检查各管路接口是否完好,防止温油喷出伤人; 19.锚杆机支护完巷道后,检查风筒风口距工作面距离不大于作业规程规定距离;吊挂瓦斯传感器,保证传感器距离迎头不大于5米,吊挂在巷道的回风侧,传感器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 |
||
管 理 措 施 |
1.班带班队长现场监督指挥作业,未进行“敲帮问顶”不得作业; 2.班队长对掘砌工劳动保护用品佩戴情况实施动态监督,如发现掘砌工在工作期间,违规不按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规定执行,一经发现给予纠正并警告; 3.瓦斯检查员(安全员)进行不定期巡检,发现掘砌工防护用品不齐全或不完善,立即停止其作业,待佩戴齐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4.采掘检查人员不定期检查锚杆支护质量,锚杆拉力小于54KN,锚杆间排距、角度、外露长度、,每有一项超过规定范围,对施工区队下发通知单要求立即整改; 5.班队长监督检查锚杆机司机操作锚杆机行走,发现未按要求操作时,进行相应处罚; 6.带班队长监督检查掘砌工在工作前是否检查锚杆机的完好,发现未按要求操作时,进行批评教育; 7.带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监督检查掘砌工是否按要求检查风筒的吊挂、瓦斯传感器,发现为按要求作业时,对带班队长进行批评教育。 |
掘进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掘 进 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 通 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工 作 任 务 | 锚 索 支 护 | 编 号 | PLNKT-20 |
所 需 工 具 | 矿 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开工前,要备齐锚索,锚固剂.托盘,锚具等支护材料和锚杆打眼机,套钎,等专用机具以及常用工具。施工过程中必须使用专用工具。锚索规格等合设计要求,树脂锚固剂规格,质量符合要求,锚索位置,数量符合规定。 2.打眼前检查所有操作控制开关,所有的开关都应处在“关闭”位置。泵箱油位正常。水管必须保持清洁,其长度满足要求,并与锚杆机连接良好。钻头必须锋利,钻杆中孔畅通,严禁使用弯曲的钻杆打眼。 3.打锚索眼时,随时观察钻进情况,发现异常,必须迅速闪开,防止断钎伤人,保持钻机附近5m范围内不得有闲杂人员。随时保持钻机处于正确的位置并严禁在空顶下作业。开始钻眼时先开水,后旋转,打完眼后,先关水,再停机。 4.将树脂药卷用锚索送入锚索眼底。用锚杆机进行搅拌,前半程用慢速后半程用快速,旋转约40s;停止搅拌,但继续保持锚杆机的推力约1min后,缩下锚杆机。 5.树脂药卷凝固1h后时行张拉和顶紧上托盘。将张紧器套在锚索上,使张紧器和锚索同轴,张紧器前不得有人。达到设计预紧力或油缸行程结束时,迅速换向回程。 |
||
管 理 措 施 |
1.质量验收员对施工区队存放的支护材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停工,待更换符合要求的支护材料方可恢复生产。 5.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对钻机及配套材料设施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求其立即进行更换。 3.带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对钻机打眼的整个安装过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
掘进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掘 进 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 通 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工 作 任 务 | 炮掘作业 | 编 号 | PLNKT-21 |
所 需 工 具 | 矿 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 必须对巷道顶板进行完好检查,并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将顶帮部浮矸清理干净。 2.检查巷道瓦斯.通风情况,瓦斯超限.风量不足严禁作业,必须处理完毕后方可作业; 3.检查巷道尺寸将不合格设计尺寸的地方处理完毕后方可作业; 4检查巷道中线情况,激光指向无偏差,方可放炮作业; 5.打眼前必须对煤电钻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煤电钻的机械部件有无损坏,电缆食物完好有无漏电现象,设备完好方可作业。 6.每班掘进时必须严格按照中,腰线进行布置炮眼,每次打眼作业前必须从新放线,确定位置, 7.连接技术部地测组所放的两个点线至工作面,确定一点并进行标注;根据确定的点按照设计要求确定巷道边缘位置 8.掘进工高空作业前,必须对平台的安全性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掘进工必须在平台上踩稳踏实后方可进行作业. 9.掘进工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及时处理上班留下的问题,若上班留有瞎炮,必须查清原因进行处理。 10.掘进工在打眼前必须先检查作业地点的环境,如有残爆,拒爆的炮眼,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11.掘进工按照规定确定好角度,方向后,站稳,握紧电钻把均匀用力向前推进,切忌左右晃动,钻眼过程中,不准用手直接扶,托钻杆或用手掏眼口的煤岩粉,作业过程中随时注意钻杆的速度,每钻进一段距离要来回抽动几次钻杆,排出煤粉,减少压力,以防卡住钻杆, |
||
管 理 标 准 |
12.移动电钻时,要一手提电钻手把,一手提电缆。不准用电缆托拉电钻,也不准将钻杆插在电钻上移动。 13.使用的钻机及其电缆无破皮,漏电.钻机外壳,后罩,风叶等完好,开关,插销完好,钻机综合保护正常。使用前应将钻机空转三至五分钟,检查其各机械部分有无异声,绝缘是否良好,部分有无异声,绝缘是否良好,主轴旋转方向与减速箱上箭头方向一致时,方可使用。 14.锚杆支护完毕后对锚杆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对间、排距不符合规定,过大的地方重新补打帮锚杆。 |
||
管 理 措 施 |
1.由质量验收员对巷道放线情况按照标准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2.每班带班队长必须在爆破后认真检查巷道断面,发现有欠挖以及底角不齐者必须及时进行处理。 3.当发现已掘进和巷道有偏差时,追究放炮人员和带班队长的责任,进行罚款处理或追究施工区队的责任。 4.带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员)随时监督掘砌工作业的情况,发现未按要求检查或作业时,立即制止掘进工作业。 5.井每年对掘进工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6.掘进工在使用前要对钻机进行检查,发现不完好时应立即进行处理,待钻机达到完好标准后方可使用。 |
掘进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掘 进 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工 作 任 务 | 喷浆作业 | 编 号 | PLNKT-22 |
所 需 工 具 | 矿 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喷浆前必须对支护地点的电缆,风水管线,风筒及机电设备利用塑料膜进行保护。 2.不得使用凝结失效的水泥及速凝剂,以及含泥量超过规定的砂子和石子;利用筛子检查粗细骨料配比是否符合要求; 3.检查拌好的潮料含水率,要求能用手捏成团,松开手似散非散,吹无烟。 4.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掺入量在喷射机上料口均匀加入速凝剂; 5.喷射混凝土随拌随用,不掺速凝剂时存放的时间不超过2小时,择速凝剂时存放时间不超过20分钟,运输过程中应严防淋雨,滴水及大块石头等杂物混入,送入喷浆机前应过筛。 6.喷浆机的起吊及搬运装车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起吊物下站人; 7.喷浆机风水管和风水管连接必须符合规程规定:电缆完好、无漏风、漏水、漏电现象; 8.检查喷浆完好状况时,送电空转试运转,紧固好摩擦板,防止漏风。输料管路要平直,不得有急弯,接头必须严紧,不得漏风,严禁将非抗静电的塑料管做输料管使用。 9.喷射前必须先用高压水冲洗受喷面,使受喷表面清洁 10.严禁将喷头对准人员;换位喷射时必须向其他人员发出警示。 11.根据上料情况调整风、水量,保证喷面无干斑,无流淌;分段按自下而上先墙后拱的顺序进行喷射;喷头距受喷面保持800-1000mm;喷射时,喷头运行轨迹应呈螺旋形,按直径200-300mm,一圆压半圆的方法均匀缓慢移动,一次喷射混凝土厚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分次喷射,但复喷时间隔不得超过2小时,否则应用高压水冲洗受喷面。 |
||
管 理 标 准 |
12.喷射过程中,如发生堵塞、停风、停电等故障时,应立即关闭水门,将喷头向下放置,以防水流入输料管内;处理堵管时,采用敲击法疏通料管,喷枪口前方及时附近严禁有人;喷浆机压力突然上升或下降,摆动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待查明原因并处理后方可恢复作业; 13.掘进工在启动喷浆机开关前要观察周围情况,发现周围有检修人员严禁开启喷浆机。 14.掘进工在喷浆机运转过程中,不得对喷浆机进行任何人工清扫,拆换零部件或进行润滑保养。 15.掘进工在喷浆时,严禁将喷嘴对着施工人员;喷浆时周围5米范围内不得有人作业; 16.上料时人员应站开,相互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防止在挥动铁锹时相互之间相碰受伤. |
||
管 理 措 施 |
1.每班由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对作业周围环境的设施的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没有保护或保护不到位,立即要求其停止作业,待保护到位后方可恢复作业。 2.对损坏上述设施设备的单位,根据损坏程度折价赔偿损失。 3.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对喷浆料的质量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立即要求其进行处理。 4.机电专检人员不定期对所使用的喷浆机进行检查,发现机设备不完好,存在漏风、漏水、漏电现象,要求其立即停止作业,立即进行整改。 5.带班队长随时提醒操作人员不得将出料口对准其他工作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发现操作人员未按照要求操作时,立即要求其停止作业。 6.带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监督检查掘进工启动、检查、操作喷浆机的过程,发现未按规定作业,立即停止作业,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改者进行考核。 |
开拓队维修钳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开拓维修钳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技术部、生产调度室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采掘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设备、安装检修的准备工作 | 编 号 | PLNKT-23 |
所 需 工 具 | 螺丝刀、尖嘴钳、卡丝钳、活扳手、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个人工器具、专用工具必须准备齐全,严禁到作业地点施工时寻找工器具,并规范,严禁出现工器具操作不规范人员受伤现象。 2.维修钳工在安装检修设备时,必须对作业地点的顶板、通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风量不足,顶板不完好必须立即处理,处理完毕后方可作业。 3.各类设备检修配件必须地面装车捆绑牢固方可入井。 4.设备配件地面必须检查无误后,方可装车。 |
||
管 理 措 施 |
带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监督检查,发现维修钳工未按要求卸车、抬运设备配件时,责令其停止抬运作业,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改者进行考核。 |
开拓队维修钳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维修钳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技术部、生产调度室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采掘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刮板输送机安装 | 编 号 | PLNKT-24 |
所 需 工 具 | 螺丝刀、尖嘴钳、卡丝钳、活扳手、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1.维修钳工在调试刮板机前,必须将衣服袖口扎紧,纽扣扣齐; 12.维修钳工在调试刮板机时,必须使用手锤、撬棍、板手等工具,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刮板机各部件。 |
||
管 理 措 施 |
1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监督检查,发现开拓维修钳工未按要求作业,立即停止作业,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改者进行考核。
|
开拓队维修钳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维修钳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掘进工作面供、排水、压风管路铺设 | 编 号 | PLNKT-25 |
所 需 工 具 | 螺丝刀、尖嘴钳、卡丝钳、活扳手、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维修钳工进行安装管路操作时,要选择适合操作的合格工具,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 2.维修钳工安装吊挂托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维修钳工在安装供水、排水、压风管路时,供水、压风管路选用直径108mm的钢管,排水管采用直径219mm的钢管,采用快速接头连接。按规定预留消防栓,以供灭、消尘及其它临时使用。 4.维修钳工安装管路时,必须保证密封完好,螺丝紧固到位,无跑水现象。 5.安装好后检查有无跑、冒、滴、露现象,如有必须处理。 |
||
管 理 措 施 |
|
开拓队维修钳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维修钳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锚 杆 机 检 修 | 编 号 | PLNKT-26 |
所 需 工 具 | 螺丝刀、尖嘴钳、卡丝钳、活扳手、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维修钳工在检修锚杆机时,必须将锚杆机的控制开关停电,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标志牌,防止锚杆机误动作伤人; 2.抬锚杆机时两人用力要均匀,并将管路都要顺好防止将人员拌倒; 3.抬锚杆机时脚步要走稳防止脚下打滑伤人; 4.维修钳工每天对锚杆机切割.推进系统进行如下检查:马达转动灵活. 支腿升降自如,油管不堵; 5.维修钳工在锚杆机泵箱下方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可靠支撑; 6.维修钳工每天对锚杆机传动部进行如下检查:泵无异声;油质良好,油温在室温±30摄底度以内;电机无异响.温升在30度以下;对轮联接紧固; 7.维修钳工每天对锚杆机液压系统进行如下检查,并做到:液压油在上下油标之间.系统显示不缺油,油质良好;操作阀组动作灵活可靠无泄露; 8.维修钳工更换液压元件时,必须对液压系统进行卸压,待系统压力降至 为“0”,方可作业,防止高压油液喷射.灼伤人员。 |
||
管 理 措 施 |
带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现场监督检查,发现掘进维修钳工未按规定检查,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改者进行考核。 |
开拓队维修钳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维 修 钳 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刮 板 机 检 修 | 编 号 | PLNKT-27 |
所 需 工 具 | 螺丝刀、尖嘴钳、卡丝钳、活扳手、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维修钳工作业前检查顶板.两帮的状况,保证作业地点顶板完整.无离层.无活矸.无鳞皮,巷帮无裂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维修钳工严禁带电检修,停电检修时,必须切断刮板机的电源,闭锁,并挂“有人作业,严禁送电”的警告牌。 3.维修钳工每天对刮板机机头部进行如下检查,并做到:电机、 减速器声音无异常,减速器油位正常、无漏油、渗油现象,制动闸是否完好,链轮、分链器、小架、护板、压链块等是否完好。各部螺栓紧固件是否齐全紧固。 4.维修钳工每天对刮板机机尾部进行如下检查,并做到:机尾滚筒不缺油,机尾滚筒完好,槽口完好。 5.维修钳工每天对刮板机中间部进行如下检查,并做到:刮板无缺损、刮板弯曲和缺少数量符合规定,弯曲变形不超过15mm,溜槽槽口完好,刮板机底链是否有卡阻现象,链子松紧是否适宜、回空链松驰不超过两环,各零部件要齐全,连接牢固可靠,各部连接螺栓不松动。 |
||
管 理 措 施 |
1.带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维修钳工未按规定检查,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改者进行考核。 2.未断电就进行检修.维护的检修人员,每发现一次处以相应处罚. |
开拓队维修钳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维修钳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喷浆机检修 | 编 号 | PLNKT-28 |
所 需 工 具 | 螺丝刀、尖嘴钳、卡丝钳、活扳手、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维修钳工严禁带电检修,停电检修时,必须切断喷浆机开关的电源,闭锁,并挂“有人作业,严禁送电”的警告牌。 2.维修钳工检查出气口.喷管是否畅通,水管是否完好。 |
||
管 理 措 施 |
1.未断电就进行检修.维护的检修人员,每发现一次进行相应处罚 2.带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现场监督检查发现掘进维修钳工未按规定检查,立即停止作业,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改者进行考核。 |
开拓队维修钳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维修钳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设备搬家倒面 | 编 号 | PLNKT-29 |
所 需 工 具 | 螺丝刀、尖嘴钳、卡丝钳、活扳手、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维修钳工在掘进设备行走前,确保任何设备机身上或运行区域内无人停留,走动或作业。 2.维修钳工在掘进设备行走时,必须听从带班队长的指令后方可行走。 3.维修钳工操作掘进设备行走时,设备前后设专人对设备运行进行驶护,监护人员应与设备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4.维修钳工在操作综掘机及其配套设备行走时,要统一听从带班队长指挥,综掘机及其配套设备要与巷道两帮各保持500㎜的安全距离。 5.装载设备矿车不得超宽.超高,提升时必须检查捆绑情况,在确定捆绑牢固的情况下方可提升。提升时要慢速提升,匀速前进。 6.维修钳工进行安装设备操作时,要选择适合操作的合格手工工具。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工具使用规程》使用。 7.维修钳工在设备试运转前,确保任何人不在设备机身上或运行区域内停留,走动或作业。 8.维修钳工要将管路安装平直,管路应有支架支撑,法兰盘应与管子连接牢固,所用螺栓长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连接管路用的法兰盘及衬垫应符合要求,同一规格管子使用的法兰盘应一致,法兰盘的平面应垂直于管子中心线,其倾斜不得超过规定数值。 9.维修钳工依据巷道用途在规定地点设置三通以及闸阀,发现跑,冒,滴,漏,及时进行处理,管路在使用前要对水管进行清洗。 |
||
管 理 措 施 |
1.带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维修钳工未按规定检查,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改者进行考核。 2.作业前由带班队长负责对工具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不完好的工具不得使用。 3.安装完毕后,带班队长必须组织人员对工作面的供排水设施,管路进行仔细检查,发现有跑,冒,滴,露现象,立即组织整改。 4.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对工作面的排水能力 ,排水设施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立即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其整改。 |
开拓队维修钳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维修钳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掘进工作面准备工作 | 编 号 | PLNKT-30 |
所 需 工 具 | 螺丝刀、尖嘴钳、卡丝钳、活扳手、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维修钳工在作业前先观察作业地点顶板,两帮情况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将顶帮活矸及时清理后方可作业,清理顶帮时由外向里,由高到低,处理人员必须站在顶帮完整的地方。 2.维修钳工在进行安装设备操作时,必须根据作业特点和防护要求,穿(佩)带手套等个体防护用品。所穿(佩)带的个体防护用品要做到舒适并符合自身特点。佩带前要检查所要穿(佩)带的个体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性能是否有合格证。 3.维修钳工拆卸时,各小型零部件尽量不要拆下,以免丢失,但拆卸程度尽量保证各部件装车后不超宽,不超高,不超重。 4.维修钳工对设备的结合面,防爆面及易碰坏的零部件,在拆卸时要注意不要损坏。 5.维修钳工拆卸重型部件时,必须使用安全性能可靠的起重工具,设施,所有人员要精神集中,互相配合好,听从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6.维修钳工拆下的易损件及小零件,要由专人妥善保管好,以免损坏,丢失。 7.维修钳工在进行设备及其零部件的拆卸时,要随时与安装图进行对照以免拆卸过程中出错。 8.维修钳工拆卸设备时,要先对本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对相关的设备也应停电,闭锁,挂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及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打招呼。 9.维修钳工在起吊大型设备时,需在设备下作业时除了起吊用具外,还必须用枕木将设备垫稳支实,以确保安全。 |
||
管 理 措 施 |
1.组织安全生产学习培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作业。 2.带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员)进行不定期巡检,发现掘进维修钳工防护用品不齐全或不完善,立即停止其作业,待佩带齐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3.维修钳工要根据工作的需要认真佩带齐全工具,材料,备件。 4.作业时带班队长要进行现场统一指挥,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 5.维修钳工停电前要与维修电工联系好,维修电工要备好专用停电牌,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6.瓦斯检查员(安全员)进行不定期巡检,发现维修钳工有带电作业行为或未对停电设备进行闭锁,挂牌管理者,立即停止其作业,并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
开拓队维修钳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维修钳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喷浆机、耙斗机、刮板输送机回收 | 编 号 | PLNKT-31 |
所 需 工 具 | 倒链、螺丝刀、尖嘴钳、卡丝钳、活扳手、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维修钳工回收耙斗机时,先将耙斗机出料口、卸载槽、耙斗拆除掉。 2.维修钳工回收刮板输送机时,将机头、机尾及其他配件拆卸成符合胶轮车运输规定的组件装车运输,并捆绑牢固。 3.维修钳工用倒链装耙斗机等大件时,人员不得站在倒链下方,吊具合适,装车后捆绑牢固运输至地面。 |
||
管 理 措 施 |
区队管理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发现未捆绑或捆绑不牢固,立即停止作业,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改者进行考核。 |
维修电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维修电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设备安装检修的准备工作 | 编 号 | PLNKT-32 |
所 需 工 具 | 卡丝钳、活扳手、矿灯、倒链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个人防护用品及定位卡必须佩戴齐全,方可入井作业。 2.检查施工现场顶板.巷帮支护的完好情况,如有浮矸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将顶帮部活矸清理彻底,方可作业。 3.检查施工现场瓦斯与通风情况,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 4.将刮板输送机、耙斗机、喷浆机等电气设备配件装至胶轮车上,并捆绑牢固,下放至施工作业地点。 5.大件装车必须使用与其相配套的起吊用具进行起吊,起吊前必须进行试吊,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起吊作业,施工现场卸大件时,必须对起吊锚杆进行检查,确认后方可作业。 |
||
管 理 措 施 |
带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监督检查耙斗机司机检查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是否齐全,发现未按规定要求穿戴,责令停止作业,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改者进行考核。 |
维修电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维修电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刮板输送机保护装置安装 | 编 号 | PLNKT-33 |
所 需 工 具 | 螺丝刀、尖嘴钳、断电钳、活扳手、内六角扳手、电工刀、验电笔、万用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维修电工在使用工具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 2.刮板保护装置入井前必须经过严格检查,保护完好方可入井。 3.刮板保护装置的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随意更改保护装置的安装位置,造成堆煤事故。 4.保护装置安装完毕后必须送电试运行,确保保护装置完好。 |
||
管 理 措 施 |
1.作业前由机电带班队长负责对工具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不完好的工具不得使用; 2.作业前由作业人员负责检查自己的工具。 |
维修电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维修电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装岩机电控系统安装 | 编 号 | PLNKT-34 |
所 需 工 具 | 螺丝刀、尖嘴钳、断电钳、活扳手、内六角扳手、电工刀、验电笔、万用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维修电工在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进行检验,有《煤矿设备验收入井许可证》,《入井防爆检验合格证》的设备方可入井; 2.维修电工必须检查确认设备外壳无变形,无开焊,无操作轴连接牢固,无误动作,磁力起动器的按钮与手柄及壳盖的闭销关系正确可靠,并有警示标志,接地螺栓,接地线完整齐全,接地标志明显。 3.维修电工要接线整齐,无毛刺,卡爪不压绝缘胶皮或其它绝缘物;接线盒内导线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符合要求; 4.维修电工必须给每台电气设备安装接地装置,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符合要求,阻值不得大于2欧姆。 5.维修电工安装完毕后,调整整定值,进行试运行,试验各项保护功能是否正常,合格后投入运行。 6.维修电工安装完毕后,必须清点工具.备件,清理现场;确认现场具备作业条件时,方可送电试运行 7.维修电工作业完成后,必须先摘掉停电警示牌,打开闭锁装置,送电前必须发出警告,送电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严禁约时送电; 8.维修电工在装岩机试运行前,必须先发出警告,确认装岩机机身上及运行范围内无任何人员后,方可试运行。 |
||
管 理 措 施 |
1.带班队长、机电专检人员对维修电工操作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停电后未验电.放电,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改者进行考核。 2.带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员)要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作业情况,发现未按要求作业,及时制止,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改者进行考核,待问题处理后确认安全方可作业。 3.非专职电气检修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4.带班队长及瓦斯检查员(安全员)要监督检查维修人员在安装完毕后,送电、试运行时,是否执行规定,每发现一次未按要求作业,对责任人批评教育,并处罚。 |
维修电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维修电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装岩机电控系统检修 | 编 号 | PLNKT-35 |
所 需 工 具 | 螺丝刀、尖嘴钳、断线钳、活扳手、内六脚扳手、电工刀、验电笔、万用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维修电工检修装岩机电气部分时,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不符合要求严禁作业; 2.维修电工在检修装岩机时,必须切断综掘机主隔离开关,闭锁,悬挂“有人作业,禁止送电”的警示牌; 3.维修电工停电后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瓦检员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挂接地线; 4.维修电工使用普通型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时,必须随时测量瓦斯浓度; 5.维修电工每天必须检查电控系统,并做到:泵起停开关灵活可靠,截割启动开关灵活可靠;电缆完好,不漏电; 6.综掘维修工每天必须检查报警装置.保护装置.照明装置,并做到:报警装置、保护装置、照明装置完好可靠,保证其正常使用; 7.维修电工不得随意更改装岩机的主回路及控制回路; 8.维修电工拆线时,必须记清原始线号及位置;不得随意甩掉各种保护装置; 9.综掘维修工接线时,必须根据原始线号和位置接线,并对照图纸复查,确认无误后,关闭电控箱,方可送电试运行; 10.维修电工检修完成后,必须清点工具.备件.杂物及更换过的损坏配 件,清理现场。 11.维修电工作业完成后,必须先摘掉停电警示牌,打开闭锁装置,送电前必须发出警告,送电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严禁约时送电; 12.维修电工在综掘机试运行前,必须先发出警告,确认综掘机身上及运行范围内无任何人员后,方可运行。 |
||
管 理 措 施 |
1.带班队长及瓦斯检查员(安全员)要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作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待问题处理后方可作业; 2.带班队长及瓦斯检查员(安全员)要监督检查维修人员在检查完毕后,送电.试运行,是否执行规定,每发现一次未按要求作业,对责任人批评教育。 |
维修电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维修电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锚杆机电控系统检修 | 编 号 | PLNKT-36 |
所 需 工 具 | 螺丝刀、尖嘴钳、断线钳、活扳手、内六脚扳手、电工刀、验电笔、万用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维修电工检修锚杆机电气部分时,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不符合要求严禁作业; 2.维修电工在检修锚杆机时,必须将锚杆机的控制开关停电,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标志牌,防止锚杆机误动作伤人。 3.维修电工停电后使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必须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挂接地线。 4.维修电工每天必须检查电控系统,并做到:电机无异常响声,电机温度在室温+60度以内,泵启停开关灵活可靠;电缆完好,不漏电。 5.维修电工不得随意更改锚杆机的主回路及控制回路; 6.维修电工拆线时,必须记清原始线号及位置;不得随意甩掉各种保护装置; 7.维修电工接线时,必须根据原始线号及位置接线,并对照图纸进行复查,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试运行。 8.维修电工检修完毕后,必须清点工具.备件,更换过的损坏配件,清理现场; 9.维修电工确认现场具备作业条件时,方可送电试运行。 10.维修电工作业完成后,必须先摘掉停电警示牌,打开闭锁装置,送电前必须出警告,送电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严禁约时送电; 11.维修电工在锚杆机试运行前,必须先发出警告,确认锚杆机机身上及运行范围内无任何人员后,方可试运行。 |
||
管 理 措 施 |
1.维修电工严格按照“停送电制度”作业,严禁带电检修。 2.带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对维修电工操作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停电后未验电、放电,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改者进行考核。 |
维修电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维修电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掘进工作面电气设备检修 | 编 号 | PLNKT-37 |
所 需 工 具 | 螺丝刀、尖嘴钳、断线钳、活扳手、内六脚扳手、电工刀、验电笔、万用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维修电工必须经过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有关专业技术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者,方可操作电气设备; 2.维修电工严格执行井下停电制度,严禁带电检修或带电搬迁设备,停电检修时,必须挂“有人作业,严禁送电”的警告牌。 3.维修电工在完成停电操作后,要对总馈电开关进行闭锁操作,并在开关隔离手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标志牌,并用锁具锁死。 4.维修电工在检修前,必须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查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不符合要求严禁作业; 5.维修电工进行验电后,确定已停电并装设接地线后方可进行工作。 6.维修电工操作电气设备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绝缘。 7.维修电工要按井下供电要求做到: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坚持使用检漏断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坚持使用瓦斯电和风电闭锁.“十不准”的规定内容进行检查维护设备; 8.维修电工对井下低压电气设备的主回路及控制系统的电路,未经主管技术人员的同意,不得随意更改。 9.维修电工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维护和修理工作,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10.维修电工必须保证工作面所有的电气设备都应外观清洁,放置整齐, 无倾斜,周围环境无杂物,顶板无淋水,表面无灰尘,进出电缆整洁。 11.维修电工检修完毕后,必须清点工具.备件,更换过的损坏配件,清 理现场; 12.维修电工确认现场具备作业条件时,方可送电试运行。 13.维修电工作业完成后,必须先摘掉停电警示牌,打开闭锁装置,送电 前必须发出警告,送电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坚持“谁停电.谁送电” 的原则,严禁约时送电; 14.维修电工在试运行电气设备前,必须先发出警告,确认安全后,方可试运行。 |
||
管 理 措 施 |
1.带班队长要对维修电工监督检查,发现未按规定操作,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改者进行考核。 2.带班队长对每位职工劳动保护用品佩戴情况实施动态监督,如发现职工在工作期间,违规不按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规定执行,一经发现给予纠正并警告; 3.瓦斯检查员(安全员)进行不定期巡检,发现维修电工佩带防护用品不齐全或不完善,立即停止其作业,待佩带齐齐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4.非专职电气检修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
维修电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维修电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皮带机电控系统检修 | 编 号 | PLNKT-38 |
所 需 工具 | 螺丝刀、尖嘴钳、断线钳、活扳手、内六脚扳手、电工刀、验电笔、万用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维修电工严禁带电检修,停电检修时,必须切断皮带机的电源,闭锁,并挂“有人作业,严禁送电”的警告牌。 2.维修电工停电后使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必须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1%时,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挂接地线。 3.维修电工对皮带机的各种保护等应定期试验,各保护系统应齐全完好。 4.维修电工对皮带机各电气开关遵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检修,杜绝失爆不完好。 5.维修电工检查完设备送电前,检修负责人必须对检修现场和设备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确定无杂物后,才能送电。 6.维修电工作业完成后,必须先摘掉停电警示牌,打开闭锁装置,送电前必须发出警告,送电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严禁约时送电。 7.维修电工在皮带机试运行前,必须先发出警告,确认皮带机运行范围内无任何人员后,方可试运行。 |
||
管 理 措 施 |
1.带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员)要对维修电工作业监督检查,发现未按规定操作,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改者进行考核。 2.机电专检人员不定期对检修过程是否停电.闭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现场监督检修,检修过程中出现不按规定作业的立即停止作业,处理完后方可作业。 3.非专职电气检修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
维修电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维修电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刮板机电控系统检修 | 编 号 | PLNKT-39 |
所 需 工 具 | 螺丝刀、尖嘴钳、断线钳、活扳手、内六方扳手、电工刀、验电笔、万用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维修电工严禁带电检修,停电检修时,必须切断刮板机的电源,闭锁,并挂“有人作业,严禁送电”的警告牌。 2.维修电工停电后使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必须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1%时,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挂接地线。 3.刮板机的电控系统应齐全完好。 4.维修电工对刮板机各电气开关遵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检修,杜绝失爆、不完好。 5.维修电工检查完设备送电前,检修负责人必须对检修现场和设备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确定无杂物后,才能送电。 6.维修电工作业完成后,必须先摘掉停电警示牌,打开闭锁装置,送电前必须发出警告,送电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严禁约时送电。 7.维修电工在刮板机试运行前,必须先发出警告,确认刮板机运行范围内无任何人员后,方可试运行。 |
||
管 理 措 施 |
1.带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员)要对维修电工作业监督检查,发现未按规定操作,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改者进行考核。 2.机电专检人员不定期对检修过程是否停电.闭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现场监督检修,检修过程中出现不按规定作业的立即停止作业,处理完后方可作业。 3.非专职电气检修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
维修电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维修电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掘进设备搬家倒面 | 编 号 | PLNKT-40 |
所 需 工 具 | 螺丝刀、尖嘴钳、断线钳、活扳手、内六方扳手、电工刀、验电笔、万用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维修电工在完成停电操作后,要对移动变电站进行闭锁操作,并在开关隔离手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标志牌。 2.维修电工进行验电后,确认已停电并装设接地线后方可进行工作。 3.维修电工铺设电缆时,要多人合作,统一口令,步调一致。 4.维修电工接应做到,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5.维修电工送电前,将“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标志牌取下,放到指定位置 6.维修电工确定安装作业线路上无人工作才能送电, 7.维修电工必须坚持谁停电,谁送电原则。 8.设备外壳无变形,无开焊、无锈蚀,托架无严重变形,操作手柄 位置正确,扳动灵活,与操作轴连接牢固,无误动作,磁力起动器的按钮与手柄及壳盖的闭销关系正确可靠,并有警告标志,接地螺栓,接地线完整齐全,接地标志明显; 9.设备符合防爆标准; 10.其它要求见《设备完好标准》。 11.维修电工在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进行检验,有《煤矿设备入井许可证》,《入井防爆检验合格证》的设备方可入井; 12.维修电工必须检查确认设备外壳无变形,无开焊,操作轴连接牢固,无误动作,磁力起动器的按钮与手柄及壳盖的闭销关系正确可靠,并有警示标志,接地螺栓,接地线完整齐全,接地标志明显。 |
管 理 标 准 |
13.维修电工入井时必须携带电工常用工具,与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并确认仪器完好,作业前必须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对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测,瓦斯浓度不得大于0.5%。 14.维修电工安装开关时必须上架,摆放平稳; 15.维修电工安装电气设备,与煤壁间距离不得小0.5米,行人通道不得小0.8米; 16.维修电工搬迁和安装防爆设备后应检查确认设备防爆性能完好,如不符合防爆要求应立即升井。 17.维修电工要接线整齐,无毛刺,卡爪不压绝缘胶皮或其它绝缘物;接线盒内导线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符合要求; 18.维修电工必须给每台电气设备安装接地装置,电气设备与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符合要求,阻值不得大于2欧姆。 19.维修电工安装供电设备时,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20.维修电工必须保证工作面所有的电气设备都应外观清洁,放置整齐,无倾斜,周围环境无杂物,顶板无淋水,表面无灰尘,进出电缆整洁。 21.维修电工进行安装设备操作时,要选择适合操作的合格工具。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 22.维修电工安装完毕后,调整整定值,进行试运行,试验各项保护功能是否正常,合格后投入运行。 23.维修电工要先停低压馈电开关,按下馈电开关分闸按钮,馈电开关跳闸,馈电开关显示屏显示分闸。然后将隔离开关手把打到“分闸”位置锁死。 24.维修电工停移变低压侧电源,按分闸按钮,低压侧无电压,高压侧显示分闸,将低压侧隔离开关打到断位置,并进行闭锁。并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警示牌。 25.检验瓦斯浓度,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使用与验电电压相符的合格的验电器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压后用接地线对导电体对地放电。 26.维修电工线路拆除后要用挡板将喇叭嘴堵住保证开关防爆性能完好。 |
管 理 措 施 |
1.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对停电,闭锁操作进行检查,发现操作不符合要求,未悬挂标志牌的,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处予相应处罚。 2.带班队长现场指挥 3.机电专检人员对接线工艺进行检查,发现接线不符合规定,要求立即整改,对不整改者进行考核。 4.操作时,至少有1人进行监护。 5.班前会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风险辩识; 6.掘进队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机电专检人员对入井设备进行检查,并签发“入井防爆检验合格证”; 8.机电专检人员应有实际工作经验,且必须经过培训学习,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9.经检修入井的防爆设备,防爆检验员应在检验完之后,在入井安装记录中签字; 10.《入井防爆检验合格证》要由防爆检验员和设备管理员共同签发并注明检查日期。 11.维修电工作业前必须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对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测,瓦斯浓度超过0.5%时,禁止作业; 12.掘进队管理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发现维修电工作业前未对作业地点瓦斯进行检测,对维修电工进行处罚。 13.掘进队管理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发现接线不符合规定或接地装置不符合规定等,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改者进行考核。 |
维修电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维修电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掘进工作面供电 | 编 号 | PLNKT-41 |
所 需 工 具 | 螺丝刀、尖嘴钳、断线钳、活扳手、内六方扳手、电工刀、验电笔、万用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维修电工严禁带电搬迁和带电检修,停电检修时,必须挂“有人作业,严禁送电”的警告牌; 2.维修电工要严格执行井下停送电制度。 3.维修电工在完成停电操作后,要对移动变电站进行闭锁操作,并在隔离手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标志牌; 4.维修电工进行验电后,确认已停电并装设接地线后方可进行工作。 5.维修电工井下电缆的选用,铺设和连接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3条至第449条的有关规定。 6.维修电工安装供电设备时,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7.维修电工必须保证工作面所有的电气设备都应外观清洁,放置整齐,无倾斜,周围环境无杂物,顶板无淋水,表面无灰尘,进出电缆整洁。 8.维修电工进行安装设备操作时,要选择适合操作的合格工具;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 9.维修电工恢复送电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确定无人作业才可送电; 10.维修电工送电后,将“有人作业,禁止送电”的标志牌取下,放到指定 位置。 |
||
管 理 措 施 |
1.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对停电操作进行检查,发现操作不符合要求,责令其停止作业,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改者进行考核。 2.维修电工必须熟悉和严格执行,《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工作中必须穿戴工作服,安全帽,绝缘靴,应熟悉和遵守作业现场的安全规定和安全标志。 3.作业时带班队长要进行现场统一指挥,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 4.瓦斯检查员(安全员)进行不定期巡检,如发现误操作现象,现场更正。 |
维修电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维修电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喷浆机电控系统检修 | 编 号 | PLNKT-42 |
所 需 工 具 | 螺丝刀、尖嘴钳、断线钳、活扳手、内六方扳手、电工刀、验电笔、万用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维修电工严禁带电检修,停电检修时,必须切断喷浆机开关的电源,闭锁,并挂“有人作业,严禁送电”的警告牌。 2.维修电工停电后使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必须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友下时,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挂接地线。 3.维修电工对喷浆机的开关各种保护,开关闭锁,等应定期试验。维修电工对电气开关遵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检修,杜绝失爆不完好。 4.维修电工检查完设备送电前,检修负责人必须对检修现场和设备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确定无杂物后,才能送电。 5.维修电工作业完成后,必须先摘掉停电警示牌,打开闭锁装置,送电前必须发出警告,送电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严禁约时送电。维修电工在喷浆机试运行前,必须先发出警告,确认喷浆机运行范围内无任何人员后,方可试运行。 |
||
管 理 措 施 |
1.机电专检人员不定期对检修过程是否停电、闭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带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维修电工未按规定检查,立即停止作业,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改者进行考核。 3.非专职电气检修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
维修电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维修电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安全检查部、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电缆的安装接线 | 编 号 | PLNKT-43 |
所 需 工 具 | 螺丝刀、尖嘴钳、断线钳、活扳手、内六脚扳手、电工刀、验电笔、万用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电缆入井前必须对其绝缘进行测试,合格后,进行放电,以免电伤人员。 2.电缆敷设高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拉电缆时,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电缆损伤。电缆悬挂必须牢固,防止掉落伤及人员。 3.电缆连接时,必须切断电源,对组合开关开关进行放电.验电,并悬挂并挂“有人作业,严禁送电”的警告牌。 4.停电后使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必须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挂接地线。 5.电缆与设备连接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连接,防止发生漏电事故。 6.维修电工连接完毕后,必须检查接线情况,无误后对现场和设备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确定无杂物后,才能送电。 7.维修电工作业完成后,必须先摘掉停电警示牌,打开闭锁装置,送电前必须发出警告,送电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严禁约时送电。 |
||
管 理 措 施 |
带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维修电工未按规定检查,立即停止作业,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改者进行考核。 |
维修电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维修电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电缆的拆除回收 | 编 号 | PLNKT-44 |
所 需 工 具 | 螺丝刀、尖嘴钳、断线钳、活扳手、内六脚扳手、电工刀、验电笔、万用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维修电工严禁带电拆除电缆。 2.维修电工停电后使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必须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挂接地线。 3.电缆连接时,必须切断电源,对组合开关开关进行放电.验电,并悬挂并挂“有人作业,严禁送电”的警告牌。 4.维修电工作业完成后,必须先摘掉停电警示牌,打开闭锁装置,送电前必须发出警告,送电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严禁约时送电。 5.电缆与设备连接拆除后,将电缆装车盘好,胶轮车回收并移交设备库。 |
||
管 理 措 施 |
带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维修电工未按规定检查,立即停止作业,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改者进行考核。 |
维修电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维修电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馈电开关、移动变电站等电气设备安装 | 编 号 | PLNKT-45 |
所 需 工 具 | 螺丝刀、尖嘴钳、断线钳、活扳手、内六脚扳手、电工刀、验电笔、万用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维修电工必须经过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有关专业技术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者,方可操作电气设备; 2.设备入井前必须检查设备的防爆性能及完好情况,无误后方可入井。 3.维修电工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检修或带电搬迁设备,停电检修时,必须挂“有人作业,严禁送电”的警告牌。 4.维修电工在完成停电操作后,要对总馈电开关进行闭锁操作,并在开关隔离手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标志牌,并用锁具锁死。 5.维修电工在安装前,必须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查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不符合要求严禁作业。 6.维修电工进行验电后,确定已停电并装设接地线后方可进行工作。 7.维修电工安装接电缆时要求做到: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坚持使用检漏断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坚持使用瓦斯电和风电闭锁装置。 8.维修电工设备安装位置必须保证无倾斜,周围环境无杂物,顶板无淋水;安装完毕后必须确保工电气设备外观清洁,放置整齐,表面无灰尘,进出电缆整洁。 9.维修电工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清点工具.备件,更换过的损坏配件,清理现场; 10.维修电工作业完成后,必须先摘掉停电警示牌,打开闭锁装置,送电前必须发出警告,送电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严禁约时送电; 11.维修电工在试运行电气设备前,必须先发出警告,确认安全后,方可试运行。 |
||
管 理 措 施 |
1.带班队长要对维修电工监督检查,发现未按规定操作,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改者进行考核。 2.带班队长对每位职工劳动保护用品佩戴情况实施动态监督,如发现职工在工作期间,违规不按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规定执行,一经发现给予纠正并警告; 3.瓦斯检查员(安全员)进行不定期巡检,发现维修电工佩带防护用品不齐全或不完善,立即停止其作业,待佩带齐齐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4.非专职电气检修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
维修电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维修电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组合开关、馈电开关等电气设备的搬迁 | 编 号 | PLNKT-46 |
所 需 工 具 | 螺丝刀、尖嘴钳、断线钳、活扳手、内六脚扳手、电工刀、验电笔、万用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掘进维修电搬迁电气设备前,必须对附近巷道顶板.巷帮进行检查,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将顶帮部浮矸清理干净后方可作业。 2.维修电工停电后使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必须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挂接地线。 3.切断电源后,悬挂并挂“有人作业,严禁送电”的警告牌。 4.搬迁电气设备时,人员必须协调配合好,严禁碰撞电气设备。 5.维修电工作业完成后,必须先摘掉停电警示牌,打开闭锁装置,送电前必须发出警告,送电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严禁约时送电。 |
||
管理 措施 |
带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维修电工未按规定检查,立即停止作业,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改者进行考核。 |
维修电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维修电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各类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和校验 | 编 号 | PLNKT-47 |
所 需 工 具 | 螺丝刀、尖嘴钳、断线钳、活扳手、内六脚扳手、电工刀、验电笔、万用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维修电工根据机电技术员给定整定值,对设备进行整定值的修改,严禁随意更改设计值,防止整定值不合适造成设备损坏。 2.定期对各类电气保护装置进行校验,防止电气保护装置不能起到保护作用,发生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事故。 |
||
管 理 措 施 |
带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维修电工未按规定检查,立即停止作业,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改者进行考核。 |
维修电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维修电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耙斗机在空顶下电控箱故障停机 | 编 号 | PLNKT-48 |
所 需 工 具 | 螺丝刀、尖嘴钳、断电钳、活扳手、内六角扳手、电工刀、验电笔、万用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维修电工检修耙斗机电控箱时,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不符合要求严禁作业; 2.维修电工严禁带电检修,停电检修时,必须切断设备主隔离开关,闭锁,并挂“有人作业,严禁送电”的警告牌; 3.维修电工不得随意更改耙斗机的主回路和控制回路; 4.维修电工拆线时,必须记清原始线号及位置;不得随意甩掉各种保护装置; 5.维修电工接线时,必须根据始线号及位置接线,并对照图纸进行复查,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试运行; 6.维修电工检修完成后,必须清点工具、备件、杂物及更换过的损坏配件,清理现场; 7.维修电工作业完成后,必须先摘掉停电警示牌,打开闭锁装置,送电前必须发出警告,送电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严禁约时送电; 8.维修电工在耙斗机试运行前,必须先发出警告,确认耙斗机机身上及运行范围内无任何人员后,方可试运行。 |
||
管 理 措 施 |
带班队长、机电专检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要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作业情况,发现未按要求作业,及时制止,待问题处理完毕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
安装拆卸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安装拆卸工 | 主要责任人 | 带班队长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队 | 监管人员 | 机电专检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工作任务 | 设备搬家倒面 | 编号 | PLNKT-49 |
所需工具 | 螺丝刀、尖嘴钳、电工刀、矿灯、手钳、活扳手、内六角扳手、钉扣机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防尘口罩、自救器、手套、工作服、矿靴、护目镜、耳塞 | ||
管理标准 | 1. 安装拆卸工必须使用合适吨位的吊具; 2. 安装拆卸工必须把手拉葫芦安装在牢固、可靠的锚杆上,并用钢丝绳将手拉葫芦、吊钩连接可靠; 3. 安装拆卸工安装风机时,必须将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安设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工作面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局部通风机安设要距地高度大于300㎜,附近范围内不得有杂物; 4. 安装拆卸工挂接风筒时,保证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距离不大于作业规程规定距离; 5. 安装拆卸工在进行安装设备时,要选择合格的手工工具; 6. 安装拆卸工在工具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手工工具使用规程》使用; 7. 安装拆卸工要将管路安装平直,管路应有支架支撑,法兰盘应与管子连接牢固,所选螺栓长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连接管路用的法兰盘及衬垫应符合要求,同一规格管子使用的法兰盘应一致;法兰盘的平面应垂直于管子中心线,其倾斜度不得超过规定数值; 8. 安装拆卸工依据巷道用途在规定地点设置三通以及闸阀,并上好管路标志牌,管路安装完毕后及时进行打压实验,发现跑、冒、滴、漏及时处理,管路在使用前必须对清水管进行清洗。 |
||
管理措施 | 1. 每次搬家前组织职工学习设备搬运操作规程,使职工熟练掌握设备搬运安全注意事项; 2. 组织职工对《手工工具使用规程》进行学习; 3. 每半年对职工进行一次操作规程的学习; 4. 作业时带班队长要进行现场统一指挥,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5. 局部通风机必须设好风电闭锁装置且灵敏可靠; 6. 作业前由带班队长负责对工具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不完好的工具不得使用; 7. 作业前有包机人负责检查自己的工具; 8. 安装完毕后,带班队长必须组织人员对工作面的供排水设施、管路进行详细检查,发现有跑水现象,立即组织整改; 9.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对工作面的排水能力、排水设施进行抽查,如发现有问题,立即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其整改。 |
安装拆卸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安装拆卸工 | 主要责任人 | 带班队长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队 | 监管人员 | 机电专检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工作任务 | 掘进工作面供排水 | 编号 | PLNKT-50 |
所需工具 | 螺丝刀、尖嘴钳、电工刀、矿灯、手钳、活扳手、内六角扳手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防尘口罩、自救器、手套、工作服、矿靴、护目镜、耳塞 | ||
管理标准 | 1. 安装拆卸工进行安装设备时,要选择合格的手工工具; 2. 安装拆卸工在工具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手工工具使用规程》使用; 3. 安装拆卸工在安装排水管路时,供水管路选用¢108㎜的钢管,采用法兰盘连接,胶运顺槽要求每隔50米留设一个三通,辅运顺槽要求每隔100米留设一个三通,以供灭火、消尘及其它临时使用,¢108㎜铁管布置在胶运顺槽内左手帮靠皮带架,且紧跟在胶带机机尾; 4. 安装拆卸工安装管路时,必须保证密封完好,螺丝紧固到位,无跑水现象; 5. 安装拆卸工在安装排水管路时,排水管路选用DN114钢管进行排水,要求排水管路紧靠非联巷侧并上水管架紧跟工作面; 6. 在排水前检查工作面的排水系统(管路、闸阀)是否齐全完整、排水设施(水泵、电缆、开关)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 安装拆卸工对工作面区域内的积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长度达到5米,深度达到0.1米积水时,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抽排水,并将检查处理结果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上。 |
||
管理措施 | 1. 组织职工对《手工工具使用规程》进行学习; 2. 作业前由带班队长负责对工具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不完好的工具不得使用; 3. 作业前由包机人负责检查自己的工具; 4. 安装完毕后,带班队长必须组织人员对工作面的供排水设施,管路进行详细检查,发现跑水现象,立即组织整改; 5.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对工作面的排水能力,排水设施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立即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其整改; 6. 带班队长监督检查安装拆卸工是否按要求进行检查,发现未检查或检查不到位,进行相应处罚。 |
安装拆卸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安装拆卸工 | 主要责任人 | 带班队长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队 | 监管人员 | 机电专检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工作任务 | 掘进工作面通风 | 编号 | PLNKT-51 |
所需工具 | 螺丝刀、尖嘴钳、电工刀、矿灯、手钳、活扳手、内六角扳手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防尘口罩、自救器、手套、工作服、矿靴、护目镜、耳塞 | ||
管理标准 | 1. 安装拆卸工必须将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安设在进风巷道内,距掘进工作面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局部通风机安设要距地高度大于300㎜,附近范围内不得有杂物; 2. 安装拆卸工挂接风筒时,保证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距离不大于作业规程距离; 3. 安装拆卸工在吊挂风筒时,保证平、直、紧、稳,逢环必挂,风筒接口严密(手距接头0.1米处感觉不到漏风),无破口(掘进巷道末端20米除外)、无反接头,风筒接头,反边符合要求,风筒接头要使用风筒接口器连接; 4. 安装拆卸工在挂接拐弯处风筒时要安设骨架风筒,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相接要使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
||
管理措施 | 1. 综掘队每月组织一次作业规程培训学习; 2. 作业时带班队长要进行现场统一指挥,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3. 带班队长、通风专检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现场检查风筒挂接情况,发现风筒挂接不符合要求时,立即要求现场整改。 |
管理对象 | 安装拆卸工 | 主要责任人 | 带班队长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队 | 监管人员 | 机电专检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工作任务 | 工作面辅助工作 | 编号 | PLNKT-52 |
所需工具 | 螺丝刀、尖嘴钳、电工刀、矿灯、手钳、活扳手、内六角扳手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防尘口罩、自救器、手套、工作服、矿靴、护目镜、耳塞 | ||
管理标准 | 1. 安装拆卸工作在作业前先观察作业地点顶板、两帮情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将顶帮活矸及时处理后方可作业,清理顶帮时由外向里,由高到低,处理人员必须站在顶帮完整的地方; 2. 安装拆卸工在进行安装设备时,必须根据作业特点和防护要求,穿带手套等个体防护用品,所穿带的个体防护用品要做到舒适并符合自身特点; 3. 安装拆卸工穿带的个体防护用品前要检查其性能和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4. 安装拆卸工拆卸设备时,要先对本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同时对相关的设备也应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及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打招呼,按事先确定的拆卸顺序进行; 5. 安装拆卸工拆卸时,各小型零部件尽量不要拆下,以免丢失,但拆卸程度尽量保证各部件装车后不超宽、不超高、不超重; 6. 安装拆卸工对设备的结合面,防爆面及易碰坏的零部件,在拆卸时不得损坏; 7. 安装拆卸工对拆卸重型部件时,必须使用安全性能可靠的起重工具、设施、所有人员要精神集中,互相配合好,听从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8. 安装拆卸工拆下的易损件及小零件,要由专人妥善保管好,以免损坏、丢失; 9. 安装拆卸工在进行设备及其零部件的安装配合时要随时做好详细记录; 10. 安装拆卸工在起吊大型设备时,除了起吊用具外,还必须加防护链,确保安全。 |
||
管理措施 | 1. 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意识学习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对风险的认识; 2. 组织职工学习个体防护用品穿戴方法和使用规则,使职工更好的按规定进行穿戴防护用品; 3. 带班队长对每位职工劳动保护用品佩带情况实施动态监督,如发现职工在工期间,不按劳动用品使用规定执行,一经发现给予纠正并警告,一个班次两次发现同一名职工不按规定执行,立即责令该职工升井,由队里研究决定处理意见; 4.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进行不定期巡检,发现安装拆卸工防护用品不按规定佩带,立即停止其工作,待佩带齐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5. 安装拆卸工要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所拆卸设备的技术性能、完好标准,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配合关系; 6. 作业前加强对安装拆卸工的培训,安装拆卸工要根据工作的需要佩带齐全工具、材料、备件; 7. 作业时带班队长要进行现场统一指挥,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8.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进行不定期巡检,发现安装拆卸工有带电作业行为或未对停电设备进行闭锁、挂牌管理者,立即停止其作业,并按公司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9. 机电副队长、检修班长负责检查起吊作业,并对其负责。 |
电焊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电 焊 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 通 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工 作 任 务 | 井下使用电气焊准备作业 | 编 号 | PLNKT-53 |
所 需 工 具 | 活口扳手、手锤、扁铲、锉刀、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电焊工在选择电焊,气割等工作地点时,在工作地点10m范围内应有供水管路,并在上述工作地点应准备至少备有2个干粉灭火器和足够数量砂袋和灭火砂。 2.顶板鳞皮,片帮必须处理彻底,必要时设临时支护。 3.施工现场瓦斯检查符合规定,且通风良好。 4.电焊工工作前检查仪表的完好性,压力调整器可靠性,对压力表要定期校核并加铅封。 5.作业前检查切割器胶管完好严密性,气带接头连接是否使用专用卡子固定,不得用铁丝代替。 6.电焊工摆放氧气瓶,乙炔气瓶,将氧气瓶,乙炔气瓶和工作地点三处之间应相距10m以上,并要与易燃易爆物品保持10m以上距离。 7.电焊工进行电焊和气割操作时必须佩带专用手套,焊帽或专用防护眼镜(焊接电流小于100A时,使用4-7号遮光度镜片,当焊接电流大于100A时,应使用10-14号遮光度的镜片),工作时还应戴防尘防毒口罩,衣领袖口必须全部扎紧。 8.电焊工在焊接工作中,应顺着通风方向站位,防止吸入大量烟尘等有害气体。 9.电焊工使用电焊,气割时一定注意不得损坏设备其它部分,电缆管线等易燃物品,要用不燃性材料保护好。 10.电焊工在设备上焊接时,小心防止损坏轴承,衬套,电机等。 11.电焊工在设备等物体上焊接时必须停电后方可焊接。 12.电焊工在皮带上焊接时,带面必须用不燃性材料进行保护。 13.电焊工焊接时接地点尽量靠近焊接地点,焊接地点不要接在油缸的活塞杆上。 14.灭火器、沙箱、电气焊等装车并捆绑牢固,使用胶轮车运输至地面。 15.氧气、乙炔瓶分车装运并捆绑牢固。 16.施工完毕后,清理现场施工工器具,将作业地点的火星扑灭,等30分钟后无火星自然后,方可以撤离现场。 |
||
管 理 措 施 |
1.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对作业地点进行抽查,凡发现消防器材不符合规定的,立即停止电氧焊作业,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改者进行考核。 2.认真学习《电焊.气割和喷灯焊接安全技术措施》内的所有内容。 3.作业时带班队长要进行现场统一指挥。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现场及时指正更改。 4.井每年至少2次对职工进行安全防护方面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 5.作业前准备好敲帮问顶工具,及时对顶板鳞皮,片帮进行处理。 |
放炮员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放 炮 员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 通 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工 作 任 务 | 爆破作业 | 编 号 | PLNKT-54 |
所 需 工 具 | 矿 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1.根据工作任务计划认真填写领用单,炸药雷管数量、重量随意涂改,造成炸药、雷管丢失。 2.火工品领用清退单上未签字盖章,导致炸药、雷管的领用与清退数量.重量不符,造成炸药、雷管丢失。 3.未检查或检查不到位,顶板不完好,造成顶板冒落伤人; 4.未及时进行敲帮问顶造成人员伤亡。 5.未检查炸药、雷管数量或检查不到位,造成炸药雷管的丢失; 6.未检查雷管编号造成爆破事故。 7.放炮员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导电体和电器设备的地点进行,放炮员将装配好的起爆药卷要整齐摆放在爆炸材料箱内或其附近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地点 8.加工起爆药卷时,应用木质或竹质锥子,在炸药卷中心扎一个雷管大小的孔,孔深应能将雷管全部插入,不得露出药卷。雷管插入药卷后,应用细绳或电雷管的肢线将雷管固紧,加工起爆药卷时, 必须将雷管放在药卷的预留孔内,禁止露在药卷外面。 9.放炮员装药前督促瓦检员对装药地点附近20米方位内的风流进行瓦斯检查,当确认瓦斯浓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装药。 10.放炮员在装药前,应用炮棍插入炮眼,检验每一个炮眼的角度,深度,方向及眼内的情况,发现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炮眼必须废掉,重新钻眼。 11.放炮员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规定的各号炮眼药量.起爆方式进行装药。要求各炮眼的雷管段号要与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起爆顺序相符合; 12.放炮员要按照正向起爆的起爆药卷最后装,反向起爆的起爆药卷先装;放炮员无论采用何种起爆方式,起爆药卷都应装在全部药卷的一端,不得将起爆药卷夹在两药卷中间。 13.放炮员装填炮泥时,应一手拉脚线,一手拿炮棍推填炮,用力轻轻捣实,装填的炮泥长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长度。 14.各炮眼雷管脚线的连接方式应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的规定采用串连、并联或串并联方式,雷管脚线与母线的连接由放炮员一人操作;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与脚线之间的接头,都必须悬空,不得与任何物体接触。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由里向外敷设,其两端头在与脚线,发爆器连接前必须纽结成短路。 15.爆破母线必须使用导电性能好的铜芯绝缘双芯电缆,且爆破线敷设长度不小于100m。爆破母线必须单路悬挂,随放随挂,严禁与动力线缠绕。工作面迎头使用不大于5米的钢绞线与爆破母线相连接。并在接头处用胶带进行缠结,防止出现电火花或漏电。 16.下爆破必须使用隔爆型发爆器,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 17.爆破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注意保护巷道内一切安全设施及设备,管路,电缆。使用废旧皮带,木料等对工作面的设备,设施进行保护。 18.带班队长亲自指定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执行警戒工作。各警戒地点除设置站岗人员外,还要设置警戒线,警戒线应设置警示牌.栏杆或拉绳等醒目标志。爆破前工作面人员都要撤至《作业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外的安全地点。 19.整个电爆网路经过导通检测确认合格后,才准将母线和发炮器电源开关连接,准备起爆; 20.放炮员接至班组长下达的起爆命令,确认爆破警戒范围内无滞留或误入人员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喊话三声吹急促口哨三次),发出的音响和视觉信号必须能够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放炮员再将爆破母线与发爆器上的两根接线柱相接,并将发爆器钥匙插入发炮器,转至充电位置。发爆器指示灯稳定后,将发爆器手把转至放炮位置放炮,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严禁发出爆破警号与起爆同步进行。 21.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后,放炮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和带班队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由外向里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进行处理,确保安全后,由带班队长解除警戒。放炮员在爆破工作结束后,应将现场爆破母线、发爆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收拾整理好,待升井后交回规定的发放处。 |
|||
管 理 标 准 管 理 标 准 |
|||
管 理 措 施 |
1.保卫科对放炮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放炮安全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带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监督放炮员装配起爆药卷的情况,发现未按标准要求作业时,立即停止作业,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改者进行考核。 2.每班由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对作业周围环境的设施的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没有保护或保护不到位,立即要求其停止作业,待保护到位后方可恢复作业。对损坏上述设施设备的单位,根据损坏程度折价赔损失。 3.带班队长、带班队长监督放炮员按照《作业规程》进行装药。瓦斯检查员(安全员)随时对工作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其停产整顿,待整改完毕后,方可恢复作业。 4.放炮员在班组长,带班队长的监督指导下,按照《作业规程>>进行连线;脚线的连接的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雷管脚线与母线的连接必须由爆破工亲自操作。 5.带班队长要对爆破现场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无人后最后撤到安全地点,在放炮作业地点周围立即设置警戒,现场监督不得任何人员逗留或靠近。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对设置的警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其整改,合格后方可作业。 |
放炮员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放 炮 员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 通 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工 作 任 务 | 火工品井下临时存放 | 编 号 | PLNKT-55 |
所 需 工 具 | 矿 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理标准 | 进入工作地点,把火工品放在顶板完整,支护良好,远离电气设备和导电物体的干燥地方。炸药和雷管要分别存放在专用箱内交加锁,钥匙由爆破工随时携带。 | ||
管理措施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随时对井下存放的爆破材料的地点进行检查,当发现爆破材料不符合规定时,立即停止作业,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改者进行考核。 |
放炮员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放 炮 员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 通 部 | 监管人员 | 安 监 员 |
工 作 任 务 | 瞎炮处理 | 编 号 | PLNKT-56 |
所 需 工 具 | 矿 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在距瞎炮眼0.3m以外另打与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2.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无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瞎炮眼。 3.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
||
管 理 措 施 |
1.带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和所有检查人员必须随时对处理过程进行监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2.必须确保瞎炮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
打眼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打眼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班队长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生产生产调度室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采掘专检人员 |
工作任务 | 打眼(炮眼) | 编号 | PLNKT-57 |
所需工具 | 煤钻机、钻头、钻杆、扳手、钳子、螺丝刀、锤子 | ||
所需个人防护用品 | 安全帽、防尘口罩、矿靴、矿灯、手套、自救器、工作服。 | ||
管理标准 | 1.打眼工单独准备钻头作业时小心谨慎,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指挥,作业时集中精力、密切配合、互叫互应、行动一致,用力要均匀,不得用力过猛、幅度过大; 2.打眼工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及时处理上班留下的问题,若上班留有瞎炮,必须查清原因进行处理; 3.每班掘进必须严格按照中、腰线进行布置炮眼,每次打眼作业前必须重新放线,确定位置,连接地测所放的两个点线至工作面,确定一点并进行标注,根据确定的点按照设计要求确定巷道边缘位置且严格按照光爆的标准进行打眼; 4.打眼工在打眼前必须先检查作业地点的环境,如有残爆、拒爆的炮眼,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5.使用的煤电钻及其电缆无破皮、漏电,煤钻机外壳、后罩、风叶等完好,开关、插销完好,煤钻机综合保护正常; 6.使用前应将煤钻机空转三至五分钟,检查其各机械部分有无异声,绝缘是否良好,主轴旋转方向与减速箱上箭头方向一致时,方可使用; 7.打眼工按照规定确定好角度、方向后,站稳,握紧钻机把手,均匀用力向前推进,切忌左右晃动,钻眼过程中,不准用手直接扶、托钻杆或用手掏眼口的煤岩粉; 8.作业过程中随时注意钻杆的速度,每钻进一段距离要求来回抽动几次钻杆。排除煤粉,减少压力,以防卡住钻杆,移动钻杆时,要一手提钻机手把,一手提电缆,不准用电缆拖拉钻机,也不准将钻杆插在钻机上移动; 9.在操作时应随时注意电动机、减速箱 及风扇的工作情况,当钻杆卡住时,应立即停止推进,松开开关的操作把手,将钻杆稍往后拉,然后继续操作,钻机外壳温度上升到55℃时停止使用,及时冷却,以免烧坏定子绕组; 10.操作中如出现开关二相接触,电动机声音异常,此时应停止使用,检查原因,如经常出现情况,应对开关进行修理,以免烧坏定子绕组; 11.电机的风扇旋转必须保持良好,风罩紧固可靠。 |
||
管理措施 | 1. 每年对打眼工进行实际操作的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制定培训计划,对打眼工和新职工进行培训,打眼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具备熟练操作煤钻机的技能; 2. 由采掘专检人员对工作面放线情况按照标准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3. 每班班长必须在爆破后认真检查巷道断面, 发现有欠挖以及底角不齐者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当被发现已掘进的巷道有偏差时,追究爆破人员和带班队长的责任,进行罚款处理或追究施工区队的责任; 4. 打眼工在使用前要对煤钻机进行检查,发现不完好时应立即进行处理,待煤钻机达到完好标准后方可使用,带班队长,机电运输部检查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对打眼工使用煤钻机的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煤钻机有异常情况而打眼工继续操作,立即要求其停止作业,待处理完毕方可继续作业,并对打眼工进行200元罚款; 5. 带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监督打眼工作业情况发现未按照标准要求作业或在空顶下作业时,立即制止作业,对打眼工罚款500元,并待岗培训。 |
水泵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水泵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班队长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队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作任务 | 开启水泵 | 编 号 | PLNKT-58 |
所需工具 | 扳手、螺丝刀、手锤、矿灯、手钳、尖嘴钳、便携式瓦检仪 | ||
所需个人保护 | 安全帽、矿靴、防尘口罩、自救器、工作服 | ||
管理标准 | 1、水泵工启泵前必须检查水泵各部件螺栓齐全、紧固、无松动; 2、水泵工启泵前必须检查联轴器间隙应符合规定,一般为2-4mm,防护罩可靠; 3、水泵工启泵前必须检查轴承润滑油油质合格,油量适当; 4、水泵工启泵前必须检查辅助上水系统,吸水管道应正常,吸水井内无影响吸水的杂物; 5、水泵工启泵前必须检查接地系统完好; 6、水泵工启泵前必须检查电控设备各开关把手应在停车位置; 7、水泵工启泵前必须先盘车2-3圈,检查水泵转动灵活正常; 8、水泵工先打开排气阀,然后打开灌水阀向泵体灌水,直至泵体内空气完全排出。放气阀不冒气而完全冒水时,依次关闭放气阀和灌水阀; 9、水泵工合上电源开关,启动电机,电机启动后达到正常转速时,缓慢打开出水闸阀,然后打开压力表旋塞,待指针稳定后,打开真空表旋塞。 |
||
管理措施 | 1、机电队每年对水泵工进行一次主排水泵操作规程的培训; 2、班前会由机电技术员组织,对水泵工进行岗前风险辨识,使其充分认识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加强自保意识; 3、机电队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发现水泵工未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及时纠正; 4、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每周进行动态检查,发现水泵工未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作业的水泵工进行处罚。 |
水泵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水泵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班队长 |
监管部门 | 安全监察处、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作任务 | 供排水泵回收 | 编 号 | PLNKT-59 |
所需工具 | 扳手、螺丝刀、手锤、 矿灯、 手钳、尖嘴钳、便携式瓦检仪 | ||
所需个人保护 | 安全帽、矿靴、防尘口罩、自救器、工作服 | ||
管理标准 | 1、水泵工停泵前,要确认停电的开关,按“分闸”按钮,显示屏显示分闸,将隔离手把打到停止位置。 | ||
管理措施 | 1、每年对水泵工进行一次主排水泵操作规程的培训; 2、班前会由机电技术员组织,对水泵工进行岗前风险辨识,使其充分认识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加强自保意识; 3、机电队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发现水泵工未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及时纠正; 4、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每周进行动态检查,发现水泵工未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作业的水泵工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