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 理 对 象 | 矿用坑道钻机 | 管理责任人 | 包机人、分管副队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编 号 | PLNJS-01 | ||
管理 标准 |
1.钻机泵箱油量符合标准、机械护罩完好、启动、停止按钮、操作手把动作灵敏可靠、卡盘、夹持器开合动作灵敏,推进油缸动作灵敏、压力表压力等。 2.钻时手把打到位后,电动按钮,电机转向与油泵一致。 3.水管完好不漏液,水压达到0.5mpa以上;油路供油正常不漏油,接头紧固; 4.钻机角度机身的立柱横梁、支撑杆横梁、支撑杆与横梁上锁紧卡瓦完好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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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探水队技术员对探放水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2.探放水工每班施工前必须对钻机全面检查,发现漏油等问题必须立即处理; 3.分管副队长对钻孔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按要求穿戴工作服、佩带安全帽,未检查钻机的完好性,立即制止、批评教育,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4.钻机开机后打开供水截止阀检查供水管路确保不漏液,水压达到0.5mpa以上;探放水工开机后查看油路不漏油接头紧固电机启动后转向必须与油泵转向一致。电机、油泵有无异常声响,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机处理 5.探放水工根据钻进技术工艺参数的要求,及时调整压力调节手轮使压力表压力与钻进技术工艺参数相适应。探放水工装设孔口管时严格按照设计和措施要求进行封孔,封孔长度必须符合规定;封孔时,封孔液必须涂抹均匀防止漏水;孔口管装设好后,必须使用多股8#铅丝将孔口管加固。 6.探放水工每班施工前,应将弯曲钻杆、接口,丝口磨损的钻杆,挑出回收,使用完好的钻杆打设钻孔,使用管钳装卸钻杆时,人员应站在侧面进行装卸,且管钳必须卡牢,.装卸钻杆时,人员没有在侧面装卸严禁在正后方装卸;.钻机司机操作时,精力要集中,要手不离操作手把,眼不离钻机,使用管钳装卸钻杆时,人员应站在侧面进行装卸,且管钳必须卡牢,钳口不得卡在硬质合金片上。 7.移设钻机时,人员必须协调一致,配合默契。钻场施工完毕后,探放水工必须对现场文明生产按标准清理,带班队干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按要求进行清理,对探放水工进行相应处罚 |
电缆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电 缆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管部室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防爆员 |
编 号 | PLNJS-02 | ||
管 理 标 准 |
1.橡套电缆护套无明显损伤,不露出绝缘芯线,护套损伤伤痕深度不超过厚度1/2,长度不超过20mm,无老化现象; 2.电缆接线盒紧固件齐全完整,无锈蚀,密封、接地良好; 3.电缆无羊尾巴、无鸡爪子、无明接头; 4.橡套电缆护套无明显损伤,不露出芯线绝缘,护套损伤伤痕深度不超过厚度1/2,长度不超过20mm,无老化现象; 5.电缆接线盒零部件齐全完整,无锈蚀,密封良好,不渗油; 电缆无羊尾巴、无鸡爪、无明接头。 6.供电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7.必须按供电设计要求接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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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当班电工每班必须检查电缆的完好状况,发现电缆破损,漏电、及时使用专用模具对电缆包扎冷补处理; 2.防爆检查员对电缆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或漏电,对相应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组织维修电工参加井举办的机电培训。 3.防爆检查员对接线工艺进行检查,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责令其立即整改。 4.带班队长负责对电缆的敷设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保证电缆高度统一,电缆盘成“8”字形,保持足够弯曲半径。 |
顶板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三、环境的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顶 板 | 管理责任人 | 带班队长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技术部、生产调度室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编 号 | PLNJS-01 | ||
管 理 标 准 |
1.顶板无离层、无活矸、无磷皮,支护完好; 2.巷帮无片帮、无裂缝,支护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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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带班队长随时对巷道顶板、巷帮进行检查,当发现顶板有离层、活矸、磷皮时和巷帮有片帮煤时,需及时进行处理,当顶板离层严重或巷帮片帮严重时,需要组织人员进行挂网、上钢带等加强支护; 2.班组长现场指挥,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不安全不作业; 3.出现设备在空顶下故障停机时,瓦斯检查员(安全员)要盯在现场,发现不安全时坚决制止。 |
顶板、巷帮的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掘进顶板、巷帮 | 主要责任人 | 采掘专检人员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 | 监 管 人 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编 号 | PLNJS-02 | ||
管 理 标 准 |
1.顶板无离层、无破碎带、无裂隙,无活矸,无鳞皮,无伞檐,巷帮无裂隙、无伞檐、无活矸,支护有效。 2.破碎带和顶板裂隙处网片完好,有效,网片上无活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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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必须每天检查巷道的顶板情况。 2.由于构造、破碎带的顶板必须及时编制措施,并贯彻到全体职工。 |
矿井涌水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矿 井 涌水 | 主要责任人 | 副队长 |
监 督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技术部、生产调度室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编 号 | PLNJS-03 | ||
管 理 标 准 |
1.矿井涌水量不超过600m³/h。 2.钻孔内的流出的水应进入矿井排水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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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带班队干负责检查涌水情况,当发现涌水量超过600m³/h以上,及时抽排并向生产调度室汇报。 2.班长当班钻孔施工时的涌水量进行统计,并监督和检查钻孔流水的处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