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原则,安全环保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如下:
一、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范围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隐患排查与监督落实整改,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抢险,以及环保、水保、消防、减排管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组织编制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3、监督检查安全培训工作,并进行考核。
4、参与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划。
6、监督检查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的实施情况。
7、负责组织公司安全大检查及专项安全检查,检查公司对国家相关安全规定的执行情况。
9、监督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
10、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工作。
11、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
12、负责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安全监督监察情况。
13、按规定报告安全事故。
14、负责公司安全绩效考核工作,并督促安全生产职责落实。
三、考核规定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由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并纳入公司月度目标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执行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考核实施细则》《安全风险预控管理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等相关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