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原则。法务兼合同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范围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参加各类安全培训,提高个人业务素质,负责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及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报告生产安全工作。
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决议。
2.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合同、法务管理、精细化管理、全面风险管理、审计管理制度。
3.积极参加各类安全培训,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知识,掌握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及标准。
4.依据劳动法以及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公司员工劳动纪律行为。
5.认真做好每月初出勤公示,做到公正严明。
6.参与公司关于精细化管理、全面风险管理、合同管理、审计管理等办法的编制,根据工作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7.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工作时要经历集中,不离岗、睡岗、不打闹嬉戏,不违反劳动纪律,并制止别人违章。
8.服从指挥,服从领导安排,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团结协作,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工作。
9.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监督劳动纪律管理。
10.参加公司各种安全活动,自觉接受有关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12.负责向部门经理报告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三、责任制目标及考核奖惩
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按照具体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2.完成公司年度下发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若未按要求完成某项工作,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全年不发生三违安全事故,否则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4.若上述第5、7、9、10条落实不到位,每次扣3分;
5.若上述第1、2、6条落实不到位,每次扣2分;
6.若上述第3、4、8、11、12条落实不到位,每次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