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原则。劳动定额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范围
负责起草公司劳动定员、定额管理相关制度,结算各生产区队当月计件工资,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岗位序列管理办法》、劳动定员标准及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结算区队当月工资总额,积极完成公司安排的跟值班任务及地面“走动式”管理任务。
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经常深入作业现场,了解和掌握各区队作业流程、作业工时、作业技术参数等,确保劳动定额标准合乎实际;
2.及时跟进各类新工艺实施过程中定额变化情况,并根据现场写实做好定额调整工作;
3.参加各类零星工程施工的现场跟进及验收工作,审查各生产区队零星工程验收情况并做好费用核算;
4.负责监督作业现场岗位人员出勤情况,严禁“有勤无功”等现象发生,并测算合理的劳动定员标准;
5.及时向上级及公司反应劳动定员定额方面存在的问题或提出合理化的建议,第一时间提出完善措施或改进方案;
6.积极学习先进的定额标准体系,用先进的理论、技术指导日常生产工作,减少公司人员成本及经济成本;
7.会同有关部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操作方法,促进公司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考核规定
实行按月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纳入安全绩效考核,具体规定如下:
1.若上述第1、3条落实不到位,每次扣5分;
2.若上述第2、4、5、8条落实不到位,每次扣3分;
3.若上述第6、7条落实不到位,每次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