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检员是通风队“一通三防”井下现场检查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在通风队队长、分管副队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矿井井下瓦斯检查、“一通三防”设施检查等工作,通风队瓦检员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范围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决议,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负责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的瓦斯、一氧化碳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工作。
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尽职尽责做好本岗位工作。
2、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和职业危害防治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及各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4、认真按照瓦检员操作规程和瓦斯检查点计划,及时将检查结果准确地填写在瓦斯检查图表、牌板、原始记录表上,对瓦斯检查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时效性负责。
5、熟悉矿井通风系统,负责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和安全监控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对重大问题要现场督促整改,并及时汇报区队和调度室。
6、负责检查局部通风机运行情况,发现停风时要立即向区队和调度室汇报,并协助区队按规定恢复通风工作。
7、瓦斯检查时,发现有人工作地点或回风流中瓦斯或一氧化碳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时,积极组织人员撤离,协助设置栅栏,同时向区队和调度室汇报。
8、井下进行电火焊作业时按措施要求检查瓦斯。
9、负责领导交给的其他临时性和紧急性工作。
三、考核规定
实行按月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纳入安全绩效考核,具体规定如下:
1.若上述第1、2、3、6条执行不到位,每次扣10分;
2.若上述4、5、7、8条执行不到位,每次扣6分;
3.若上述第9条执行不到位,每次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