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氮站司机是矿井制氮站设备运行、数据记录的责任人,在通风队队长、分管副队长的领导下全面开展地面制氮设备运行、注氮等工作,制氮工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范围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决议,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负责制氮设备的使用操作和维护工作;保证地面注氮管路正常,并对管路进行巡查维护;确保制氮站范围内文明卫生符合要求。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制氮机司机对制氮装置的安全运行工作情况负责。
2、认真学习制氮机操作规程,全面掌握制氮机的工作原理及日常工作运行情况,认真学习本制氮装置的所有相关技术资料上的一切知识提高工作技能,做好日常使用及看护工作。
3、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及运行参数并与历史记录作对比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机械事故发生及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4、认真做好以下记录:
(1)交接班记录:对制氮机的工作运行情况、工具、消防器材情况、管路情况一定要交接清楚,如有问题做好记录,交接班签字后,接班人对交班记录上的一切问题认可并负责。
(2)设备运行日志:按时填写运行数据记录,一定要做到认真、准确、负责认真填写。
5、做到设备干净无灰尘、对空气过滤器要认真及时用高压空气吹干净,并按要求及时更换空气过滤器。
6、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机房。
7、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用具。
8、正确使用、维护和保养职业危害防治设备、设施,发现各类事故隐患及时消除,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上报。
9、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除、变更岗位安全防护设施及各类保险装置;不得动用其他岗位的设备、工具;不得私自将自己岗位的设备、工具交予他人使用。
10、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工作场所整齐清洁。
11、自觉接受各级安全检查。
12、及时认真做好领导交代的各项工作。
三、考核规定
实行按月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纳入安全绩效考核,具体规定如下:
1.若上述第1、2、3、6、7条执行不到位,每次扣20分;
2.若上述4、5、9条执行不到位,每次扣10分;
3.若上述第8、10、11、12条执行不到位,每次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