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通风设施工班长是井下通风设施班组日常运行管理的责任人,在通风队队长、分管副队长的领导下组织班组成员积极开展井下所属“一通三防”设施的构筑、拆除、维护等工作,井下通风设施工班长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范围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决议,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负责井下通风设施工班组的日常运行,负责本班组内材料使用管理、日常工作考核。做好井下通风设施的维护工作。及时填写相关记录,协助通风技术员完成基础台账整理工作。
3、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规范》(AQ1044-2007)、《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有关井下通风设施的相关规定。负责对本班组井下通风设施工的业务工作进行培训指导,提高班组技能水平,定期检查井下通风设施,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尽职尽责做好本岗位工作。
2、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和职业危害防治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约束班组成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及各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施工期间负责保证施工安全,班组成员无“三违”发生。
4、组织班组成员负责全矿井通风设施的构筑、维修和改造、回收工作,以确保通风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5、通风设施班班长必须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掌握通风设施设置地点、位置、种类、用途和使用管理状况,确保其稳定性。当发生事故致使通风设施遭受破坏时,应根据处理事故的需要,及时做好通风系统的恢复工作。
6、熟练掌握通风设施构筑方法,做好劳动组织,确保通风设施能够及时完成。掌握通风设施构筑标准,确保通风设施符合要求。
7、在施工前,井下通风设施工班长应具备判断作业环境安全的能力,确保在施工过程中,班组成员安全施工。
8、约束班组严格坚持工完料净,认真做好文明施工。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考核规定
实行按月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纳入安全绩效考核,具体规定如下:
1、若上述第1、2、3、8、9、条执行不到位,每次扣3分;
2、若上述第4、6、5条执行不到位,每次扣5分;
3、若上述第7条执行不到位,每次扣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