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维修电钳工是通风队机电设备安装、维护和自动喷雾安装维护的责任人,在通风队队长、分管副队长的领导下全面开展避难硐室、自动风门、自动喷雾安装、维护等工作,井下维修电钳工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范围
1、电钳工负责区队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避难硐室、自动风门,自动喷雾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协助监测监控工完成监测设备的接电工作;
2、电钳工应将在籍的设备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设备及更换记录、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3、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进行电气操作。
2、具备电工基本知识,熟悉所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和电缆线路的主要技术特征,以及电缆的分布情况。
3、了解所负责维修的设备性能、工作原理和保护装置的运行情况,有维修及故障处理等方面的技能和基础理论知识,能独立工作。
4、熟悉矿井巷道布置,了解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熟悉在灾害情况下的停电顺序及人员撤离路线,掌握电气防灭火方法和触电急救知识。
5、上班前不喝酒,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6、高压电器设备停送电操作,必须填写操作票。
7、检修、安装、挪移机电设备、电缆时,禁止带电作业。
8、井下电气设备在检查、修理、搬移时应由2人协同工作,相互监护。检修前必须首先切断电源,经验电确认已停电后再放电(采区变电所的电气设备及供电电缆的放电,只能在硐室内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才准进行)、悬挂接地线,操作手把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后,才允许触及电气设备。
9、操作高压电器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高压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127伏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部分的绝缘应良好。
10、井下电气维修工工作期间,应携带电工常用工具、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笔和便携式瓦斯检查仪。
11、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对检修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拆除临时接地线和摘掉停电牌,清点工具,确认无误后,恢复正常供电。并对检修设备进行试运转。
12、每班工作结束升井后,必须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并认真填写检查维修记录。
13、完成好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三、考核规定
实行按月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纳入安全绩效考核,具体规定如下:
1、若上述第4、5、10、11、12条执行不到位,每次扣3分;
2、若上述第1、2、3、6条执行不到位,每次扣5分;
3、若上述第7、8、9条执行不到位,每次扣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