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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一队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麟北煤业)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7-31 14:07 来源:煤矿安全网 机电 副队长 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业

  机电一队副队长是机电一队在安全生产活动中的具体责任人,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在机电一队队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区域范围内安全管理工作。

  一、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范围

  1.机电一队主管范围内的供电安全管理工作

  2.机电一队主管范围内的供水安全管理工作

  3.机电一队主管范围内的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工作

  4.机电一队主管范围内的信息化维护工作

  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负责组织机电设备的定期检查、检修、消除失爆,消除隐患,制定防范措施,保证机电设备“三率”达到规定标准

  3.组织编制机电工作计划、规划,审查报表,布置、安排、检查、总结工作。

  4.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提高经济效益。

  5.对全队设备管理、安全运行负责,完成供排水任务。

  三、考核规定

  1.日常安全管理及业务不达标,每次考核100元。

  2.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要求不达标,每次考核100元。

  3.员工安全培训、业务培训组织不到位,每次考核50元。

  4.各种学习、培训未及时参加,每次考核100元。

  5.违反公司规定或本队相关规章制度,每次考核50元。

  6.不能完成本岗位工作责任目标的,每次考核50元。

  7.不能及时传达调度会或公司领导精神的,每次考核100元。

  8.未完成“三违”指标或出现“三违”行为,按照公司“三违”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9.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公司及区队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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