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一队井下变配电工是保证井下中央变电所及采区变电所正常运行的现场值班与巡检的重要人力资源,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在机电一队队长及分管副队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区域范围内现场具体安全管理工作。
一、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范围
1.负责井下中央变电所及采区变电所供电安全
2.负责井下中央变电所及采区变电所设备运行巡查与记录
3.负责井下中央变电所及采区变电所设备检修时的安全监护
4.负责井下中央变电所及采区变电所的高压停送电、低压漏试试验
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进行电气操作。
2.变配电工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会使用自救器,熟知避灾路线。
3.认真学习并执行《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规定,执行《操作规程》、《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等各种规章制度。
4.熟悉本变电所内设备的结构、原理、及有关性能,掌握各种保护,做到会使用、会维修、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5.严检修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放电、验电制度,并悬挂标志牌。严禁带电检修和移动电气设备。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原则。
6.能熟练地操作高低压停送电低压检漏继电器的试验。
7.认真巡回检查,及时掌握硐室内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8.配合维修人员搞好设备的日常检修和停产检修,作好检修后的试运转。
9.按规定及时认真填写各种记录,杜绝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字迹要清洁、工整、不得出格或漏填。
10.严禁甩掉漏电、过流、接地等各类保护装置。
11.积极参加有关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三、考核规定
1.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每次考核100元;
2.不能正常完成当班工作的,每次考核100元;
3.不认真执行区队相关管理制度的,每次考核100元;
4.查出事故隐患不进行整改的,每次考核100元;
5.工作时不按照要求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每次考核100元;
6.人为发生工伤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照矿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7.汇报工作时,不汇报当班工作情况的,每次考核100元;
8.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区队管理制度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