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一队矿井水处理站水处理工是矿井水处理站正常运行的现场值班与巡检的重要人员,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在机电一队队长及分管副队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区域范围内现场具体安全管理工作。
一、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范围
1.保证生活污水处理站日常生活污水处理正常运行巡查及记录
2.设备运转及巡查及记录
3.生活污水处理站水处理药剂添加
4.生活污水处理站环境卫生
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守工作岗位,坚守八小时工作制,接班前按规定巡逻,检查好各项设备。
2.明确本岗位的职责范围,熟悉掌握有关知识及操作技能。
3.上岗人员必须穿工作服,佩戴胸卡,要求服饰干净整齐。
4.搞好交接班制度,本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交接班时,要详细说明设备运行情况,交清运行记录,接班人员了解清楚后方可接岗。
5.严格按操作规程详细检查每一个操作单元的运行情况,不遵守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应严肃给予处罚。
6.定期巡回检查,巡视内容、顺序及具体操作按站内具体规定。每1小时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详细记录。
7.为了保证出水达标,必须加强各工艺单元的中控分析工作,实行量化管理,使各工艺单元达到最佳控制点。中控分析记录必须准确、真实、整齐。
8.加强对设备、仪表、阀门的维护保养,定期加油、检修,设备严禁带“病”运行。设备维护、保养、检修有专人负责,并作记录。
三、考核规定
1.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每次考核100元;
2.不能正常完成当班工作的,每次考核100元;
4.查出事故隐患不进行整改的,每次考核100元;
5.工作时不按照要求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每次考核100元;
6.人为发生工伤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照矿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7.汇报工作时,不汇报当班工作情况的,每次考核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