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二队班组长是主副井提升系统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在机电二队分管副队长的领导下开展提升系统安全生产及运行维护工作,对本班次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负责。班组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熟悉避灾路线,对本职工作岗位安全负责。
一、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范围
1.负责班组分管范围内的机电设备设施的运行及检修维护保养,确保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
2.熟悉责任范围内各种电气设备的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熟悉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熟悉责任范围内各种机械设备的原理、构造、性能,掌握责任范围内各种机械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等方面的知识。
5.负责本班组职工安全培训工作。
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经过煤矿企业班组长培训并合格,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责。
2.班组长是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组的全面安全生产工作。
3.施工前,在向职工布置任务的同时,认真进行安全交底。并对施工现场和施工机具的安全情况及安全防护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时,要及时向带班队长或跟班安监员汇报,发现事故预兆时,有权暂停操作。
4.负责检查本班职工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准违章和冒险作业,发现违章时要及时劝阻,不听劝阻者,坚决停止其操作。
5.下班时,要对设备的安全装置等重要部位,进行安全检查,作好下班后的安全工作,避免遗留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汇报并提请接班人员注意。
6.经常组织本班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职工安全手册》的学习。
7.积极配合队长、专职安监员,认真开展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工作。
8.做好班内和工种之间的相互配合工作,避免相互影响而发生工伤事故。
9.接受安监人员的监督和检查,违章作业一经指出后,就要立即改正。
10.虚心接受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施工中严格执行。
11.发生事故后,应积极进行救护,并及时报告,不准隐瞒。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
三、考核规定
实行按月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纳入安全绩效考核,具体规定如下:
1.若上述第1、2、3、9、11条落实不到位,每次扣5分;
2.若上述4、5、6条落实不到位,每次扣3分;
3.若上述第7、8、10条落实不到位,每次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