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机司机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对提升机的操作、巡检、监护工作负责。必须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范围
1.负责副井提升机的运行操作,必须熟悉提升机的结构、原理、性能,达到会操作、会排除故障。
2.掌握提升运行区域内的井筒状况;操作前必须对提升机、提升钢丝绳、信号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提升机固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
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指示指令,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能够熟练地进行提升机各种运行方式的操作及司机应掌握的检查试验操作,做到“三知四会”(知设备结构、性能、安全设施的原理,会操作、会维修、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积极参加有关的技术培训,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持证上岗。
3.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做到一人开车,一人监护,确保安全地完成当班提升任务。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或检修时必须由正司机操作,副司机在旁监护。副司机必须服从正司机领导,正司机缺勤时,应按顺序由副司机承担其职责。
4.严格按《操作规程》谨慎操作,在操作中严格执行“三不开”,(信号不明不开,有异常情况不开,启动状态不正常不开)、“五注意”(注意电压、电流是否正常,注意制动闸是否可靠,注意深度指示器是否准确,注意钢丝绳是否打滑,注意润滑系统是否正常),如遇异常立即停车,汇报区队检查处理。
5.每小时巡回检查一次,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停车处理、汇报。配合维修人员做好设备的日常检修和停产大修工作,做好检修后的试运转。
6.负责机房的各种设施、装备的管理及机房卫生,机房内严禁烟火。
三、考核规定
实行按月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纳入安全绩效考核,具体规定如下:
1.若上述第1、2、4条落实不到位,每次扣5分;
2.若上述3、5条落实不到位,每次扣3分;
3.若上述第6、7条落实不到位,每次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