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原则,在公司及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开展矿山救护队安全检查、安全管理、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矿山救护队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矿山救护队安全生产责任范围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决议,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组织矿山救护队指战员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和《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并经常检查战备值守情况。
3.按照公司的各种演习方案,完成各类矿山应急演练。
4.按照《矿山救护规程》,认真协助完成企业职工的自救互救知识的普及教育。
5.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做到“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公司场区的消防设施巡查及矿区的消防灭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贯彻及落实。
2.负责参加排放瓦斯、震动性放炮、启封火区、反风演习和其他需要佩戴氧气呼吸器的安全技术工作。
3.参加审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协助矿井摘好安全和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
4.负责矿区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护工作。
三、考核规定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由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并纳入月度安全绩效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执行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考核实施细则》《安全风险预控管理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等相关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