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修车间行车司机是行车日常工作及维护保养的直接责任人,行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持证后上岗。
一、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范围
1.负责各类设备及物资得搬运、摆放工作。
2.配合业务部门进行行车年检工作。
3.熟悉行车结构、性能、原理及维护、保养知识。
4.严格遵守公司和机修车间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5.严格执行行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等煤矿三大规程及机修车间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2.行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后上岗。
4.认真学习并掌握公司及机修车间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5.熟悉行车结构、性能及维护保养知识,做好行车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
6.按时参加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操作技能。
7.熟悉行车结构性能,起吊前必须认真检查开关、刹车是否灵敏可靠,钢丝绳、吊钩是否正常,轨道是否平整。
8.吊运作业时,必须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操作,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先停车查看原因,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操作。
9.工作完毕,将所有控制器手柄置零位,拉下刀开关,关闭司机室门下车。
10.掌握行车运行过程中钢丝绳脱轨、跳闸等突发事件处理知识。
三、考核规定
1.未执行《行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吊运货物过程中出现货物损坏、人员伤亡的,行车司机直接负责。损坏货物的,根据货物价值,给予30~100分的处罚;导致人员伤亡的,扣除当日出勤得分,并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根据事故程度,给予停工学习、调整岗位、解除劳动合同和交给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等不同程度的处理。
2.工作中不熟悉行车结构、性能、原理以及维护、保养知识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行车司机负直接或主要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30~100分的处罚;造成人员伤害的,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根据伤害程度和事故性质,给予停工学习、调整岗位、解除劳动合同和交给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等不同程度的处理。
3.未参加安全技术业务培训而上岗,行车司机负直接责任,直接扣除当日出勤得分100分,并停工培训学习。
4.上下班迟到或者早退,扣除当日出勤得分30分。
5.班前准备检查工作不到位、班后行车的电源开关未关闭、行车卫生未清理的,违反以上任何一项扣除当日出勤得分20分,违反多项规定,采取累计扣分的方式,每违反一项扣20分,直至扣完当日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