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压防治队队长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原则,在防冲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冲击地压防治等工作,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其安全生产责任制如下:
一、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范围
1.在防冲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队安全、行政、生产等组织工作,抓好副职及分管队干的管理工作。
2.根据本队的工作性质及工作任务,抓工作落实情况。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工作进行检查落实,排查工作现场安全隐患。
3.每天根据井下生产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检查全队职工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4.负责向职工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冲击地压防治方面的相关规定。
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决议,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并对全队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
3.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本队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按岗位作业流程操作钻机。
4.负责督促落实本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现场施工资料管理、牌板吊挂及原始记录整理、归档等工作。
5.负责督促落实冲击危险区域的钻屑监测、卸压工程施工、监测设备安装维护、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
6.参加防治冲击地压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冲击地压防治有关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7.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工作,制止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督促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考核规定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由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并纳入月度安全绩效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执行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考核实施细则》《安全风险预控管理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等相关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