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原则,负责业务范围内的材料管理工作,其安全生产责任制如下:
一、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范围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决议,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对所保管材料、设备、安全设施的质量、规格、型号,必须做到账物相符,不得私自拿用、外借物品。
3.搞好修旧利废,努力降低材料消耗,以及井下材料的回收利用工作。
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熟知《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集团公司、公司及本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履行安全承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
2.自觉学习并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业务学习。
3.按公司规定督促做好本单位的材料、配件回收与工具的以旧换新,建立、健全各项原始记录、台帐和报表。
4.定期盘库,做到无差错、无丢失、无损坏、无锈蚀,并及时汇报库存情况。对短缺物资,及时向提出增补计划。
5.严格执行消防制度,配齐、会用消防器材。
6.做好防火、防盗、防暑、防冻工作。
7.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现场不能处理的,立即汇报区队值班室。
三、考核规定
1.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第一条未能履行,每次罚款200元;
2.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第二、三、四、五、六、七条未按要求履行,每次罚款200元。
3.以上规定月末计入当月考核范围内,月末统一按照比例换算成队内考核打分,并在二次分配工资中考核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