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原则,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自保、互保、联保工作,其安全生产责任制如下:
一、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范围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决议,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在矿压防治队队长的领导下,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负相关责任。
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熟知《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集团公司、公司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履行安全承诺,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
2.坚持安全上岗,上标准岗、干标准活,树立“自主保安”意识。
3.防冲监理员为防冲现场质量验收责任人,必须认真学习各种规程、措施,严格落实各项防冲措施,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监理过程中如发现防冲钻孔施工异常时,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5.做好防冲措施施工中的各种记录,及时填写当班报表,不得出现虚报、漏报情况,报表要能准确反映现场的实际情况。
6.严格执行防冲工程验收制度,各项防冲工程必须有施工人员及防冲监理员双方同时签字确认,施工验收记录必须完整。
7.负责监理的工作面各项防冲措施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能现场整改的要求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汇报防冲办公室,由防冲办公室通过“双防”系统将隐患下发至相关单位。
三、考核规定
1.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第一条未能履行,每次罚款200元;
2.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第二、三、四、五、六、七条未按要求履行,每次罚款200元。
3.以上规定月末计入当月考核范围内,月末统一按照比例换算成队内考核打分,并在二次分配工资中考核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