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震监测工安全生产责任制(麟北煤业)
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原则,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自保、互保、联保工作,其安全生产责任制如下:
一、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范围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决议,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在矿压防治队队长的领导下,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负相关责任。
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集团公司、公司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技术措施,遵纪守法,履行安全承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
2.按时参加安全资格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自觉学习并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业务知识学习。
3.负责记录防冲监测系统运行日志的填写,及时处理监测数据并保存;
4.负责按时打印监测数据报表,并将监测数据归类存档;
5.负责查看监测系统运行情况,系统运行异常时及时通知系统维护人员,并做好维护记录和故障登记;
6.关注监测数据的变化情况,监测数据出现异常,及时向井下询问现场情况并做好记录,并向分管领导汇报;
7.负责登记工作面采掘进度和卸压工程施工情况,按时向各相关部室及区队发送监测日报,当日报表完成后,及时向调度室发送工程量。
8.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现场不能处理的,及时向防冲办公室汇报。
三、考核规定
1.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第一条未能履行,每次罚款200元;
2.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条未按要求履行,每次罚款200元。
3.以上规定月末计入当月考核范围内,月末统一按照比例换算成队内考核打分,并在二次分配工资中考核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