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202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的方针,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把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企业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单位性的安全大检查每月三次,日期为每月十、二十、三十日,同时召开安全例会,由矿长或安全副矿长主持,安检科负责召集生产系统区、队长、调度、技术、通风、机电等有关人员参加。
二、检查方法:采用集中统一,分组进行。
三、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回采安全质量、顶板压力、巷道质量、支护、火工品管理、执行作业规程情况、特殊工种上岗及操作情况、巷道文明卫生、防尘洒水、防水、防火、通风设施质量、机电设备防爆性能和完好情况、各种制度的执行情况等,使之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
四、对于所查出问题,属于当即能整改的,由检查组指派专人盯在现场立即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问题,检查后集体讨论,制定措施,由安检科下达“五定表”限期整改。同时由安检科复查,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复查结果,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五、对日常安全管理,由专职安全员配合生产人员共同负责,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各专职安全员出井后要如实向安检科汇报当班的安全情况,如发现隐患不处理不报告,导致事故,以失职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