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及时,不出现空班、缺岗,并能接受职工的监督,制定公示制度。
1、矿调度中心必须在月底将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在公示栏内公示。
2、任何人均可向上级主管、监管部门和本矿调度中心举报矿领导带班执行情况如下列行为:
① 矿领导未按规定带班下井;
② 矿领导带班下井“对口”手续弄虚作假(考勤、灯房、井口、人员定位);
③ 矿领导下井带班时间未按照规定执行到位;
④ 矿领导下井带班交接手续弄虚作假。
3、矿内在考勤室门口设立“举报箱”欢迎群众监督举报领导下井带班未执行到位行为。
4、矿内开设举报电话:内线:8185外线 :0912-8187331